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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
ACT党宣布了一项新政策,将:取消现有的永久居民签证类别;要求所有居民签证持有者获得5年旅行便利,取代目前的两年初始旅行条件;要求所有居民签证持有者在任何滚动五年期内在新西兰居住至少730天,但为新西兰雇主在海外工作、随行家庭成员、在海外服役的军事人员、有公民配偶或其他令人信服的人道主义原因的人除外。问题。现有永久居民是否可以成为该身份的祖父母,并且该类别仅对新进入者关闭?或者我们都会失去永久居留权?如果现有的永久居民失去了这种身份,我们是否会被归入居民类别,或者会发生其他情况?许多国家禁止双重国籍,或者使双重国籍变得非常困难。如果您在第二个国家获得公民身份,有些人会撤销您现有的公民身份。任何作为这些国家之一的公民并居住在新西兰的人都将被禁止在没有获得新西兰公民身份的情况下在两国之间往返,这将意味着失去其他公民身份。这可以算作豁免的人道主义理由吗?获得这种豁免需要多少繁文缛节?对于那些需要跨越新障碍的人以及那些需要完成新任务的人来说,相关的监管负担是什么?
来源:行为抵消ACT 党宣布了一项新政策:
我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