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的监视发薪日暴露了有缺陷的隐私法

当参议员发现他们受到违宪监视时,他们投票给自己每人 50 万美元。我们其他人一无所获。

来源:加图研究所文章

当前对手机“元数据”的隐私保护很薄弱。四十六年前,最高法院裁定,根据第四修正案,记录每个与电话联系的号码不算作搜索。其逻辑是:每个人都知道电话公司会监控他们的通话对象,因此没有人期望这些信息具有隐私性。

最高法院认为

但这太荒谬了。隐私法通常规定,可以“出于某一目的放弃保密”(例如电话计费),但可以出于其他目的(例如联邦调查局窥探)保留保密。当然,每个人都知道 T‑Mobile 和 Verizon 计算机会记录您的通话时间。但没有人认为这意味着他们给癌症医生、算命师、牧师或婚外情人的电话是一个公开记录。

隐私法

最高法院本身也承认第四修正案保护手机本身,因为手机揭示了有关人们“家庭、政治、职业、宗教和性交往”的“大量细节”。元数据也有同样的作用。

最高法院

在揭露史密斯监视参议员后,格拉斯利警告说:“如果这个镇上的人头不滚,什么都不会改变。”我敦促立法者制定一项有意义的改变:要求联邦调查局获得未来手机元数据监控的授权令。在亲眼目睹了法律可能造成的滥用之后,参议员们可以让法律对每个人都更好。

格拉斯利警告 我敦促立法者

我的乐观情绪是短暂的。参议院确实迅速采取了行动,在其结束政府关闭的法案中讨论了元数据间谍活动。它解决了格拉斯利所说的联邦调查局“令人不安”、“令人愤慨”和“违宪”的行为吗?向任何受到非法间谍活动影响的参议员提供 50 万美元的纳税人资金。参议院甚至没有向受到完全相同监视的一名美国代表提供救济,更不用说遭受类似虐待的普通美国人了。

格拉斯利称为 奖励 50 万美元 致任何参议员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