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寻求阻止鲁托的国家基础设施基金计划

根据请愿书,宪法第206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公共基金都必须由宪法本身或通过议会法案设立。

来源:商业日报 _经济

四名请愿者已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阻止政府实施拟议的国家基础设施基金,称该基金是在未经议会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行政行动非法设立的。

在内罗毕米利马尼宪法和人权部门提交的请愿书中,请愿者辩称,威廉·鲁托总统的政府通过 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州议会公报宣布设立该基金,违反了宪法。

他们认为,该基金被誉为 5 万亿先令基础设施路线图的一部分,相当于一个只能通过法律设立的国家公共基金。

以纳库鲁顾问外科医生 Magare Gikenyi 为首的请愿者表示,行政部门批准国家基础设施基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超出了其权力范围。

公报指出,该基金将“作为协调政府财政资源与国家发展优先事项的中央引擎”。

根据请愿书,宪法第206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公共基金都必须由宪法本身或通过议会法案设立。

“国家公共基金不能根据任何其他法定制度设立,包括《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请愿者辩称。

他们表示此举违反了公共财政的核心宪法原则,包括公开、问责和审慎使用公共资源。

请愿书引用了第 201 条,该条款要求负责任地使用公共资金并在公众参与下进行——请愿者称这些条件被忽视。

此案还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拟议的基金可能会破坏根据宪法第 204 条设立的均衡基金。

他们认为,这减少了议会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