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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FIRB 数据共享协议允许相互访问税务记录、激励信息
美国国税局 (BIR) 和财政激励审查委员会 (FIRB) 表示,他们去年签署的数据共享协议允许相互访问纳税人记录和税收激励信息。 BIR 专员 Martin R. Mendoza 周二发布了 BIR 与 FIRB 之间数据共享协议的全文。协议是[...]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美国国税局 (BIR) 和财政激励审查委员会 (FIRB) 表示,他们去年签署的数据共享协议允许相互访问纳税人记录和税收激励信息。
BIR 专员 Martin R. Mendoza 周二发布了 BIR 与 FIRB 之间数据共享协议的全文。
该协议于 10 月 27 日签订。
“该协议允许 FIRB 秘书处从 BIR 系统获取纳税人注册信息,并允许 BIR 通过财政激励登记和监控系统 (FIRMS) 平台获取注册商业企业的税收激励信息,”他说。
Mendoza 先生表示,该协议确保安全、高效的数据共享,符合 2012 年《数据隐私法》和国家隐私委员会第 16-02 号通知。
他说,根据协议,FIRB 秘书处将可以通过现场和在线访问 BIR 文件和数据库来访问纳税人登记记录。
BIR 将与 FIRB 秘书处共享其纳税人注册信息,仅限于注册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同时,FIRB 秘书处将提供对 FIRMS 数据(如注册商业企业主名单)的实时访问,并验证提交给 BIR 的税收优惠权利证书。它还将允许访问公司级年度税收激励报告数据。
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五年,“除非任何一方出于合理理由提前终止,否则不影响在到期之前或到期时签订新的数据共享协议。” —奥布里·罗斯·A·伊诺桑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