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和古典自由主义

“美国,首先是在一场明确的自由主义革命中诞生的,一场反对帝国、反对税收、贸易垄断和监管、反对军国主义和行政权力的革命。”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编者注:2026 年是《独立宣言》发表 250 周年,今年我们将重点介绍穆雷·罗斯巴德 (Murray Rothbard) 有关美国革命及其意义的许多著作。在这篇文章中,罗斯巴德触及了我们在他的美国历史著作中发现的许多主题,例如他认为“开国元勋”放弃《邦联条例》是对《独立宣言》理想的反革命。]

自由主义信条源于西方世界十七、十八世纪的“古典自由”运动,特别是源于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这场激进的自由主义运动尽管在其诞生地英国只取得了部分成功,但仍然能够通过将工业和生产从国家控制和城市政府支持的行会的扼杀限制中解放出来,从而在那里迎来工业革命。因为在整个西方世界,古典自由主义运动是一场强大的自由主义“革命”,反对我们所谓的旧秩序——几个世纪以来统治其臣民的旧制度。在十六世纪开始的近代早期,这个政权在封建土地垄断和城市行会控制和限制的古老的、限制性的网络之上,强加了一个绝对的中央国家和一个以神圣权利进行统治的国王。结果是欧洲在一个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授予其最喜爱的生产商的控制、税收和生产和销售垄断特权组成的严酷网络下停滞不前。这种新的官僚主义、发动战争的中央国家与特权商人的联盟——这一联盟被后来的历史学家称为“重商主义”——以及与封建地主统治阶级的联盟,构成了旧秩序,古典自由主义者和激进分子的新运动在十七和十八世纪兴起并反抗旧秩序。

革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