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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和集体罪责
现代进步人士痴迷于集体罪责,要求美国人为奴隶制支付赔偿,尽管奴隶制在美国 160 年前就结束了。然而,通过采用集体罪责和集体惩罚,那些寻求赔偿的人违反了自然法。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关于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的作用,人们已经说了很多,虽然这段历史无法在一篇简短的文章中详述,但根据当代关于奴隶制赔偿的辩论,澄清奴隶制制度背后的一些道德原则是很重要的。一些州已经表示有意支付奴隶制赔偿。例如,《纽约时报》报道称,
纽约时报 报道在纽约正式结束奴隶制近 200 年后,市议会于周四通过立法,授权一个委员会研究人类奴役的破坏性影响并制定计划以赔偿所造成的伤害。
在纽约正式结束奴隶制近 200 年后,市议会于周四通过立法,授权一个委员会研究人类奴役的破坏性影响并制定计划以赔偿所造成的伤害。
在这些辩论中,我们不应局限于考虑慷慨解囊的各州是否能负担得起赔偿金(据说仅加利福尼亚州的赔偿金就高达 8000 亿美元),还应解决潜在的道德问题。
说道不道德和不道德
不道德和不道德从罗斯巴德的角度来看,奴隶制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了自我所有权的原则。自我所有权是所有人的自然权利,由此可见,任何人都不能拥有他人。在《自由伦理》中,罗斯巴德赞同地引用了威廉·劳埃德·加里森的以下名言:
自由伦理 引用享有自由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劳动成果以及法律的保护……因此,所有这些现行的法律,承认奴隶制的权利,在上帝面前,都是完全无效的……因此,它们应该立即废除。解释 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