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投资组合管理:OMB 和各机构尚未完全满足选定的法定要求

GAO 的发现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并未完全满足《联邦信息技术采购改革法案》 (FITARA) 中的八项关键法定要求。具体而言,OMB 部分遵循了有关 IT 组合审查的五项要求中的四项,而没有遵循有关高风险 IT 投资的三项要求(见表格)。在 OMB 遵守 FITARA 的组合管理要求之前,其对机构 IT 组合(包括可能有问题的 IT 投资)的监督将受到限制。因此,联邦政府将继续将资源投入到无法满足政府或公众需求的 IT 投资上。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遵循法定要求的程度要求评估 IT 组合审查实施一个流程来帮助机构审查其 IT 组合。◐ 为机构制定标准化的成本节约/避免和绩效指标,以实施该流程。 ◐ 履行联邦首席信息官 (CIO) 的职责,与各机构的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运营官或副部长(或同等职务)一起参与对各机构 IT 投资组合的年度审查。 ○ 向国会主要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通过此审查流程确定的成本节约/重复 IT 投资减少的季度报告。 ◐ 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重大 ca 带来的净项目绩效收益的报告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信息技术信息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主任应更新现有指导或向各机构发布新指导,以实施流程,协助各机构审查其 IT 组合,其中包括 FITARA 中规定的要求。(建议 1)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主任应更新现有指导或向各机构发布新指导,以实施流程,协助各机构审查其 IT 组合,其中包括 FITARA 中规定的要求。(建议 1)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尚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尚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主任应为机构制定标准化绩效指标,以实施 FITARA 规定的 IT 组合审查流程。(建议 2)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主任应为机构制定标准化绩效指标,以实施 FITARA 规定的 IT 组合审查流程。(建议 2)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 尚未采取或正在计划满足建议意图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