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数字公司可能无需本地代表要求

根据国内税务局 (BIR) 发布的法规草案,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 (DSP) 在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法进行注册时无需任命当地代表。 “在向 BIR 注册时,非居民 DSP 不需要在菲律宾有当地代表,”根据 […]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
库存照片 | 图片来自 Pixabay 的 andrespradagar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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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税务局 (BIR) 发布的草案,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 (DSP) 在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法进行注册时无需任命当地代表。

根据 11 月 8 日发布的征求公众意见的草案,“在向 BIR 注册时,非居民 DSP 不需要在菲律宾有当地代表。”

“但是,它可以指定一个常驻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个人或实体,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来接收通知、记录保存、提交纳税申报表和履行其他报告义务,”它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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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费迪南德·R·马科斯(Ferdinand R. Marcos, Jr.)最近签署了第 12023 号共和国法案(RA)。它对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 12% 的增值税。

BIR 此前曾表示,外国 DSP 将被要求在菲律宾开设代表处或任命代理人。

BIR 此前曾表示,外国 DSP 将被要求在菲律宾开设代表处或任命代理人。

这份长达 10 页的草案还概述了 BIR 对未注册或未遵守税收规则的 DSP 发出关闭或撤消命令的权力。

此类措施“包括阻止 DSP 在菲律宾执行或提供的数字服务,该措施应由信息和通信技术部通过国家电信委员会实施。”

非居民 DSP 必须在“本法规生效后 60 天内通过 VDS 门户向 BIR 注册或更新,并应在本法规生效后 120 天内立即缴纳增值税。”

RA 12023 授权暂时关闭不合规的机构,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