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罗来纳州信息技术部宽带基础设施办公室 BB-2,北卡罗来纳州 WISP 不动产租赁申请表
对于不动产转让,国防部和各军种没有充分设计控制活动,例如 (1) 进行对账,以帮助确保失去不动产资产财务报告责任的实体和获得财务报告责任的实体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转让,以及 (2) 为所有转让保留足够的支持文件。例如,军种在某些情况下试图将 ODO 个人不动产资产详细信息与军种不动产系统中的转让资产信息进行比较,并找出差异。但研究和解决差异以及记录任何必要调整的关键步骤尚未完全完成。
美国的政策是促进美国不动产资产的有效和经济使用,并确保管理问责制以实施联邦不动产管理改革。根据此政策,行政部门和机构应通过增加管理关注、建立明确的目标和目的、改进政策和问责制水平以及其他适当行动来认识到不动产资源的重要性。 1
编号 4165.70 2005 年 4 月 6 日 包含变更 1,2018 年 8 月 31 日 USD(A&S) 主题:不动产管理 参考文献: (a) 国防部指令 4165.6,“不动产”,2004 年 10 月 13 日 (b) 国防部指令 4275.5,“工业资源的获取和管理”,2005 年 3 月 15 日 (c) 国防部指令 5110.4“华盛顿总部服务 (WHS)”,2001 年 10 月 19 日 (d) 行政命令 13327,“联邦不动产资产管理”,2004 年 2 月 4 日 (e) 至 (r),请参阅附件 1 1. 目的 本指令: 1.1. 根据参考 (a) 实施政策并分配管理不动产的责任。 1.2.重新授权与不动产管理相关的各种法定和监管权力及责任。 2. 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 2.1. 国防部长办公室 (OSD)、各军事部门(包括其预备役部队)、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以下统称为“国防部各部门”)。 2.2. 国防部所有不动产持有机构,但以下机构除外:
根据《2018 财年国防授权法》的要求,国防部 (DOD) 对 2019 财年进行了财务报表审计。在各军种 2019 财年的完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独立公共会计师报告了与不动产生命周期内发生的事件相关的严重控制问题,包括增加、处置、核对、估价和进行实物盘点。这些控制问题不仅影响财务报表报告的可靠性,还影响国防部官员在预算和任务规划、空间管理以及购买与租赁选择方面做出决策所需的财产记录数据的质量。此外,由于国防部拥有近一半的政府建筑,更好的数据可以帮助联邦政府发现处置不需要的建筑和降低租赁成本的机会,从而可能为其节省数百万美元。
2. 评估比率:州宪法为确保稳定性而设立的评估比率为:制造业资产(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为 10.5%,商业不动产为 6%。商业动产的评估比率为 10.5%。将估值乘以该比率可得出特定资产的“评估价值”。税款将根据该评估价值征收。投资 250 万美元或以上的新兴企业可以缴纳费用以代替财产税,这样可以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的评估比率从 10.5% 降至 6%,最长 40 年,并消除该期间因通货膨胀而导致的不动产价值上涨。非常大的投资可以符合条件的资产的评估比率为 4%,最长 50 年,且该期间不动产价值不会上涨。
• 不动产规划与分析系统 (RPLANS),是设施需求的记录数据库 • 陆军驻扎和安装计划 (ASIP),记录特定位置需要设施支持的当前和未来组织 • 部队管理系统 (FMS) Web,包含描述和定义陆军单位结构的组织和设备表 (TOE) 以及分布和分析表 (TDA) • 总部安装和信息系统 (HQIIS),汇总和记录不动产清单和不动产位置 • 安装状态报告 (ISR) – 第 I 部分,基础设施,是当前评估条件和充分性的工具 • 陆军建设者,全面实施后,将记录陆军基础设施的维持和现代化要求 • 主动不动产交互式空间管理系统 (PRISMS),企业空间管理和设施利用工具
3.动产的定义 财产是指受法律保护的物或物权利的集合。财产分为两大类: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与不动产有关的权利、利益和收益。不动产是指土地的实体、土地改良物(如清理和整平)、土地附属改良物(如铺路和建筑物)以及附属物(如穿过土地或通向土地的地役权)。动产的定义有例外:非不动产即为动产。动产的显著特征是其可移动性,且不会对自身或所附着的不动产造成损害”(国际评估员协会 1990,76)。个人财产本质上并非永久附着,因此是可移动的。在特定情况下区分某项物品是不动产还是个人财产的标准通常包括所有者的意图、附着方式、对财产(房地产)最高和最佳用途的贡献、相关判例法(包括相关销售税和使用税案例)以及法定、监管和法律准则。个人财产可分为两类 - 有形和无形。有形个人财产的例子包括物质物品,例如动物、船舶、飞机、机动车、家具和固定装置、机械和设备、工具、模具、夹具、图案和存货(包括为转售而持有的库存、供应品和在制品)。无形动产的例子包括财产所有权的代表——现金、股份、年金、专利、股票、债券、应收票据、保险单、应收账款、许可证、合同、特许经营权、货币市场证书、存款证明和版权——以及商誉。评估法规应明确定义应缴纳和免征评估和税收的动产类型。州和省级机构应该
一般信息 不动产和动产通常都需缴纳从价税;也就是说,它们按其价值比例征税。但是,这一一般规则存在许多偏差和例外,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固定装置)的处理方式与动产(除不动产以外的所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此外,地方政府实体可能会对不动产征收非从价税的费用,但这些费用会列在财产税单上,以提高管理和征收效率。对不动产构成留置权的税款被称为“有担保的”。几乎所有不动产税都是有担保的。大多数动产税都是“无担保的”。一些动产税也可在纳税人的不动产上进行担保,但需提出请求并遵守某些条件。在洛杉矶县,担保评估由十位评估员识别号 (A.I.N.) 标识。前四位数字代表评估员地图册,接下来的三位数字代表该地图册中的一页,最后三位数字代表该页面上的地块。例如,A.I.N.1234 005 016 代表地图册 1234,第 5 页,地块 16。通常,A.I.N.对应于合法地段或地块。有时合法地块可能包含多个 A.I.N.反之亦然。有关有担保评估或税单的查询应始终参考 A.I.N。以确保正确识别财产。无担保税单通过账单号标识。有关无担保税的查询应参考账单号。财产税的年度留置权(第 2 页所述的单独补充税评估除外)于 1 月 1 日(“留置权日期”)附加,即征收该税的财政年度之前。1995 年通过的立法将留置权日期从 3 月 1 日改为 1 月 1 日,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留置权日期适用于有担保或无担保的动产和不动产。无担保税每年从 2 月中旬开始征收,并于 8 月 31 日逾期。在征收之前,这些税款是尚未支付的留置权。在留置权日期之后移除或出售个人财产并不免除留置权日期的所有者的纳税义务。已担保于不动产的个人财产的税款将出现在该不动产的账单上,并且必须与其一起支付。税务人员不会接受不动产税款,除非也为同一账单上的动产支付税款。不动产评估和征税——提案 13 加利福尼亚州的所有不动产(土地、改良物和固定装置)均受宪法第 XIII (A) 条的约束,该条款源于 1978 年 6 月 6 日选举通过的第 13 号提案。这项法律仍然通常被称为“第 13 号提案”。第 XIII (A) 条的目的是严格控制不动产税的增长。它通过双重方法实现这一目标:将税率限制在不超过公平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一(有限例外情况除外),并禁止对财产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所有权变更或新建筑完工。新建房产按竣工日期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所有权变更或新建筑竣工时确定的房产价值称为“基准年价值”。在随后的所有权变更之前,这些价值每年最多不能增加 2%(以应对通货膨胀)。此时,将确定相当于当时公平市场价值的新基准年价值。第 13 号提案允许在必要时超过 1% 的税率,以偿还在该提案颁布前经选民批准的债券债务。1986 年的一项修正案将此例外情况扩大到某些后来批准的债务。尽管如此,在洛杉矶县的大部分地区,总税率不超过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