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航线 - 1000。跑道 07 - RHC。2. RHAG 插图:a. 跑道 07 - 1300 英尺 b. 跑道 25 - 1300 英尺 标准电缆配置为进近端电缆向下,超限电缆向上。至少需要提前 10 分钟通知才能安装进近端电缆。3. 翼展大于 14 米的飞机将接受特殊滑行指令。4. 起落架照明系统距跑道 33 英尺。5. 为减少 RTF,机场管制员不会向在目视航线内飞行且相关飞机处于相同尾流湍流类别的飞行员发送“小心,尾流湍流”信息。
i. 就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出口而言,属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实施《联合国枪支议定书》第 10 条的理事会条例 (EC) No 258/2012(EUR 2012/258,经修订)的范围。ii.就从北爱尔兰出口而言,属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实施《联合国枪支议定书》第 10 条的理事会条例 (EC) No 258/2012(EUR 2012/258,经修订)的范围以及关于控制获取和持有武器的理事会指令 91/477/EEC(OJ No.L 256,1991 年 9 月 13 日,第 51-58 页,经修订)的范围,因为这些文书根据《温莎框架》生效。iii.具有某些信息安全功能或特征;或具有英国官方敏感或更高级别的分类,除非出口商获得国防部的书面批准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安哥拉、阿根廷、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中非共和国、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刚果联邦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几内亚、海地、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马里、摩尔多瓦、蒙古、黑山、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尼日利亚、朝鲜、北马其顿、秘鲁、俄罗斯、卢旺达、塞尔维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斯里兰卡、苏丹、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也门和津巴布韦。
如果出口商收到代表国务卿发出的警告信,其中指明未遵守本许可证或适用出口管制法律的规定,则出口商应采取该警告信中指明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恢复对许可证的遵守。在不影响命令第 34 条的情况下,不遵守此条件可能导致本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直到出口商能够证明其遵守情况并满足 DBT 的要求。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任何此类暂停或撤销以及此类暂停或撤销的初始期限。如果在此初始期限结束时,出口商仍未证明其遵守情况并满足 DBT 的要求,则暂停或撤销的期限可能会延长。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此类延期。
中心可以使用中心内专门指定的区域进行评估,例如,安装专用电气系统、校准和设置电动机和驱动设备(泵、压缩机和发电机)。设备、系统和机械必须符合工业标准,并且能够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例如,电动机必须具有施加足够功率的方法,并且不能连接以显示运动。请注意,为了收集必要的证据,需要定期接触可飞行的飞机。中心人员配备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满足此资格的职业专业知识要求。这些要求如下:工作人员应具备其提供培训领域的技术能力和/或还应具有提供培训的经验。提供这些资格的员工必须能够证明他们符合以下职业专业知识要求。他们应该: 在他们提供培训的领域具有职业能力或技术知识,和/或具有提供培训的经验。这些知识必须与所提供的培训达到相同的水平
任何设备中任何原材料的规格、成分和生产方法以及物理和化学特性均由设备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参数在其技术数据表中提供。这些数据表通常取自各种贸易和专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化材料规范,例如 SAE International(以前的汽车工程师协会)、ASTM International(以前的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英国标准协会、德国标准化协会(DIN)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一些常用的全球标准是航空航天标准 (AS)、航空航天材料规范 (AMS) 和地面车辆标准 (J-Reports)。因此,平台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将取决于该平台的原产国以及该国或地区适用的标准。
1 简介 1.1 民航局已同意支持国防部对民用军用飞机进行监督。本传单中描述的民航局/MAA 联合政策和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原则涵盖了此项支持,详细安排在民航局与相关国防部交付团队 (DT) 之间的合同中规定。对于在本传单中规定的政策框架内运行的飞机,还应参考 MAA 监管出版物 (MRP)、监管条款 (RA) 1165 1“民航局对军用注册航空系统的监督”和其他相关监管条款。本传单 (B-40) 是民航局和 MAA 联合发起的文件,定义了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政策和原则。1.2 国防部拥有多家民用承包商,他们为国防部提供飞机维护和适航管理服务。民用承包商的义务包括提供飞机以及持续适航管理和维护军用注册飞机。所有军用注册飞机均属于国防大臣的管辖范围。因此,民航局对飞机没有监管管辖权或责任。1.3 该计划首次推出时,最初的概念涵盖由民用组织拥有但带有军事注册的飞机,即民用军用注册 (COMR) 飞机,随后更名为军用注册民用飞机 (MRCOA)。然而,该概念现已发展到国防部已行使选择权购买某些具有民用型号证书的飞机并与民用运营商/组织签订合同以提供支持的地步。因此,本传单原则涵盖的一些飞机是国防部所有,而不是民用所有。因此,本传单现在的标题是“民航局对军用注册飞机的监督 (COMRA)”,以更好地描述与国防部达成的协议,即民航局对国防部拥有的一些飞机以及民用飞机进行持续适航监督。1.4 最近,我们看到国防承包商飞行组织 (DCFO) 在本传单规定的政策框架内运营英国军用注册飞机的合同。这些 DCFO 必须在适当的批准方案下运作,以确保这些组织遵守 MRP。该计划是承包商飞行批准组织计划 (CFAOS)。根据 CFAOS 合同运营的飞机由组织内部指派一名责任经理(军事飞行)[AM(MF)]。与军事责任人结构不同,AM(MF) 是法律上对运营中的生命风险负责的单人,并且该责任不能转移。1.5 根据本协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作为 AI 在航空领域应用的一部分,GMV 正在领导欧洲防务局 (EDA) 的 SAFETERM 项目。SAFETERM 的目标是改进当前的中空长航时 (MALE) RPAS 飞行终止系统和程序。SAFETERM 系统的主要要求是提高紧急情况管理的总体安全水平,包括指挥和控制链路丢失或降级以及其他故障。因此,它允许在自主性和飞行员的远程控制能力都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安全终止飞行,方法是建立替代安全
(6) 如果出口商收到代表国务卿发出的警告信,其中指明未遵守本许可证或适用出口管制法律的规定,则出口商应采取该警告信中指明的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恢复对许可证的遵守。在不影响命令第 34 条的情况下,不遵守此条件可能导致本许可证被撤销或暂停,直到出口商能够证明其遵守情况符合 DBT 为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任何此类暂停或撤销以及此类暂停或撤销的初始期限。如果在此初始期限结束时,出口商仍未证明其遵守情况符合 DBT,则暂停或撤销的期限可能会延长。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口商此类延期。
为了符合 PANS-OPS 标准,SID 图表将越来越多地按比例绘制,并且暂时将与示意图共存。它们可以对齐以充分利用可用空间,并且为了清晰起见,在特殊情况下,不按比例绘制。应参考已发布的图形和文本执行程序。显示了从州 AIP 中获取的 MSA 圆圈。特殊使用空域仅在与航线重叠或相邻时显示。每个 SID 的第一个潜在“突破”级别在图形上以白色字体显示在黑色六角形框中;在文本中,它以白色字体显示在黑色长方形框中。对于某些 SID,AIP 引用“Cleared Alt/FL”。在 No1 AIDU 图表上,“Cleared Alt/FL”在文本中使用时表示飞机可以爬升到的高度/飞行高度,而无需寻求进一步爬升许可,除非另有说明并假设没有 ATC 限制生效。 “已获准的高度/高度层”不一定允许无限制爬升,在已获准的高度/高度层之前的 SID 中,必须遵守高度/高度/高度层交叉条件,包括“临界”水平。显示要飞行的轨迹,后面是括号中的相应径向/方位(如果相关);例如 Tr 271° (DVR 091R)。当 SID 文本开头使用术语“前方”时,飞行员应在跑道 QFU(跑道磁方位)上爬升,该跑道显示在图表上每个 SID 的跑道指示符下;(是否应用漂移由国家法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