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产权管理 第73卷第10期 2023年 https://knpt.com/contents/thesis/00040/00040.pdf
2022 年 8 月 5 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院)在 Thaler v. Vidal(Thaler)案中裁定,专利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1 问题始于申请人 Stephen Thaler 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将 AI 系统统一感知的自主引导设备 (DABUS) 列为唯一发明人。在预审查处理期间,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 Thaler 提出的两项将 DABUS 列为发明人的请求,因为发明人仅限于自然人。这些决定得到了美国弗吉尼亚东区地方法院的支持,随后也得到了联邦巡回法院的支持。因此,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2 但重要的是,联邦巡回法院并未解决人工智能辅助发明是否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人工智能(“ AI”)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跨越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以模仿旧的艺术大师。鉴于AI机器自主产生可专利的发明的自称能力,该领域已经显着扩大。本文研究了AI技术的当前状态以及现有的专利法框架适用于适应它。展望未来,作者还提供了两项建议,以期预测并解决未来AI技术中未来的挑战可能对专利法构成的挑战。特别是,该案是为了使完全自动的机器发明者被法规认可为“发明者”,并默认将AI生成的发明的专利所有权授予这些机器发明者的所有者。
新技术的影响,包括关于互联网监管、专利制度结构和人工智能影响的文章。他一直被评为美国法学院被引用次数最多的知识产权学者之一。伯克教授拥有杨百翰大学微生物学学士学位(1985 年)、西北大学分子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硕士学位(1987 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 年)和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1994 年)。他曾在世界各地的顶尖机构任教,包括洪堡大学、巴黎政治学院和博科尼大学。2019 年,他是柏林魏森鲍姆网络社会研究所的客座高级研究员。他获得了无数奖项和奖学金,包括两项富布赖特奖学金:2011 年在德国慕尼黑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2017 年在英国牛津互联网研究所。
邓肯·马修斯,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教授。邓肯·马修斯曾担任欧洲专利局 (EPO)、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英国知识产权局 (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世界卫生组织 (WHO) 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的顾问。他是 60 多部知识产权法出版物的作者,包括《全球化知识产权》(2002 年)、《知识产权、人权与发展》(2011 年),也是《知识产权与生命科学研究手册》(2017 年)和《欧洲专利法研究手册》(2023 年)的联合编辑。他为法学院研究生讲授欧洲、美国和国际专利法,并且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专利条款方面的专家。他的研究兴趣包括:知识产权对 Covid-19 的反应、竞争法与专利法的关系以及专利在基因组编辑技术治理中的作用。
1. 法律上诉委员会:<角色>法律上诉委员会负责评估程序性问题的决定,并可受理针对接收科和法律司决定的上诉。组成:法律委员会由三名法律成员组成,按照扩大的主席团通过的委员会工作分配方案任命。扩大主席团是由上诉委员会主席和 12 名上诉委员会成员(六名主席和六名其他成员)组成的主席团,现已扩大为包括所有主席作为成员(欧洲专利局网站、法律上诉委员会和主席团)。
32 人工智能发明人项目 https://www.cipco.uzh.ch/dam/jcr:1a3a7015-02c8-4b38-954b-961ef12308d0/Pr%C3%A4sentation%20Abbott_CIPCO%20Online%20Workshop%2011.06.2021.pdf (最后访问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3 日)。33 同上。34 美国专利法简史 (2014 年 5 月 7 日),https://perma.cc/C75E-Q466 (最后访问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35 美国宪法。艺术。I,§ 8。36 美国专利法简史(2014 年 5 月 7 日),https://perma.cc/C75E-Q466(上次访问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37 同上。38 同上。39 同上。
主题: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关于公众对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政策看法的报告 嗨 XX, 美国专利商标局最近发布了一份报告,旨在引发人们对正在加速美国创新的快速变化技术——人工智能的讨论。该报告于 10 月 6 日发布,全面审视了各种利益相关者对人工智能 (AI) 对知识产权 (IP) 领域的影响的看法,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政策,以及数据库保护的新问题。美国专利商标局收集了关于是否应修改有关专利发明人和版权作品作者身份的现行法律法规以考虑人类以外的贡献的反馈。为了进一步探讨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的主题,你有兴趣与全球律师事务所 Morrison & Foerster 的律师交谈吗?根据这份报告,我想与律师 Tessa Schwartz、Joyce Liou、Wendy Ray 和/或 Jennifer Lee Taylor 进行对话。
每份专利申请都有申请日期。为了进行本研究,我们使用申请的实际申请日期,而不是“有效申请日期”,后者会考虑国内和国外优先权。对于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并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即“371 国家阶段进入”)的国际申请,根据条约和法律,国际申请日期将成为美国申请日期。因此,我们使用术语“申请或 371 日期”来指非 371 国家进入申请的申请日期和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日期,即“371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