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包含根据第 2017/1129 号条例 (EU) 第 6 条 (其构成《2018 年欧洲联盟(退出)法案》中定义的保留的欧洲联盟 (“ EU ”) 法律的一部分)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编制的招股说明书,涉及 Haleon plc (“ 公司 ”,连同其子公司统称“ 集团 ”),并已根据经修订的《2000 年英格兰和威尔士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 (“ FSMA ”) 第 87A 条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 FCA ”) 作为招股说明书条例下的主管当局的批准,并根据 FCA 根据 FSMA 第 73A 条制定的招股说明书监管规则 (“ 招股说明书监管规则 ”) 编制并向公众提供。 FCA 仅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本招股说明书所指发行人或证券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证券的适宜性。本招股说明书并非向公众发出认购或购买公司资本中已全额支付的普通股(“ Haleon 股份 ”)的要约或邀请,而仅与 Haleon 股份被纳入 FCA 官方名单的高级上市部分和 L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概不负责。发售价预计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其自身及承销商)与本公司在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计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左右,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告,否则发售价预计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计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因任何原因,发售价未能在 3 月 2 日(星期日)之前达成一致
CONVERG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 菲律宾邦板牙省安吉利斯市巴利巴戈麦克阿瑟高速公路新街大厦 电话号码:+63 2 8867 0888 https://www.convergeict.com/ Converg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Converge”、“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提交了一份注册声明,共计本金金额高达 20,000,000,000 比索的债务证券(“债务证券”)将分一批或多批(每批称为“一批”)发行(“搁置注册”),并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通过的决议授权(“债务证券计划”)。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债务证券计划下将发行的第一批债券为比索计价的固定利率债券,本金金额最高为 5,000,000,000 比索(“基本发行”),超额认购选择权最高为 5,000,000,000 比索(“超额认购选择权”,与基本发行合称为“发行”或“债券”或“发行”)。后续发行计划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的发行补充文件,在涵盖搁置注册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三 (3) 年内根据债务证券计划发行。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获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概不负责。发售价预计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其自身及承销商)与本公司在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计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左右,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除非另有公告,否则发售价预计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8.24 港元,且预计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1.82 港元。因任何原因,发售价未能在 3 月 2 日(星期日)之前达成一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九—交付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及展示的文件—A.交付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42C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将由总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于定价日协商确定。定价日预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或前后(香港时间),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20.20 港元,目前预期每股发售股份不低于 19.80 港元。如因任何原因,总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我们未能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前就发售价达成一致,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于申请时(视乎申请渠道而定)可能须支付每股香港发售股份的最高发售价20.20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AFRC交易征费,惟如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每股香港发售股份20.20港元,则可退还该等费用。如在H股于联交所开始交易当日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总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发售股份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的“承销——承销安排及费用——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发售股份未曾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发售、出售、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但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或不受其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以及根据任何适用的美国州证券法除外。发售股份仅可在美国境外发售及出售给非美国人士,且并非根据 S 规则在离岸交易中代表美国人士的账户或利益行事的人士。H 股从未且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
Agfa-Gevaert NV 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 AGFB(“Agfa-Gevaert”、“公司”或“发行人”),将发行 42,962,760 股无面值、带 VVPR 剥离的新 Agfa-Gevaert 股份(“新股”)。新股发行价为 3.45 欧元(“发行价”)。带 VVPR 剥离的新股优先提供给现有股东。为确定根据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认购带 VVPR 剥离的新股的权利,截至 2010 年 10 月 20 日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收盘时,Agfa-Gevaert 股东将获得其在 2010 年 10 月 20 日持有的每股现有股份的一项优先认购权(“优先权”)。优先权将以第 9 号票券表示,该票券将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与基础股票分离,预计将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0 年 11 月 4 日期间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的受监管市场交易。优先权将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的受监管市场上市,ISIN 代码为 BE0970119229,交易代码为 AGFB9。新股和 VVPR 条将分别以 ISIN 代码 BE0003755692、交易代码 AGFB 和 ISIN 代码 BE0005638128、交易代码 AGFS 上市。本招股说明书将行使优先权后发行的新股发行称为“配股发行”。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附录六 — 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查阅的文件”所载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8D 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期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期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期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发售价将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13.70 港元,且预期将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12.10 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于申请时须就每股香港发售股份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 13.70 港元,连同 1% 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征费及 0.005% 联交所交易费,如最终确定的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13.70 港元,则该等费用可予退还。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承销商)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减少本招股章程所载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在此情况下,减少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知将不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前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imcere.com上刊登。更多详情请参阅“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除非根据美国证券法的豁免或不受其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发售股份仅于(i)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其他豁免注册规定在美国境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发售及出售,及(ii)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进行离岸交易。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有意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所有资料,包括“风险因素”所载的风险因素。如在上市日期上午8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义务。该等理由载于“承销”。
建议潜在的投资者仔细审查该招股说明书(包括相关的补充),并在他们的全部情况下以及在基金投资的任何投资决定之前,应咨询股票经纪人,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投资顾问或其他独立的财务和/或独立财务顾问,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独立的建议,以置于: (b)与购买,持有,交换,赎回或处置单位有关的任何外汇限制; (c)订阅,购买,持有,交换,赎回或处置单位的法律,税收,财务或其他后果; (d)本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本节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规定的信息和统计数据源自美国委托的一份行业报告,并由Frost和Sullivan独立编写与全球发行有关的行业报告。除非另有说明,否则Frost&Sullivan建议我们从其数据库和其他来源中汲取此处包含的统计信息和图形信息。以下讨论包括对未来增长的预测,这可能不会以预测的或根本没有的价格发生。我们认为,此类信息和统计的来源是适当的,并且在提取和复制此类信息时已采取合理的护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此类信息和统计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错误或误导的。我们的公司,联合赞助商,联合全球协调员,联合书记,联合牵头经理,承销商,参与全球发行或其各自董事,顾问和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方(不包括Frost&Sullivan)都已独立验证了此类信息和统计信息。相应地,我们的公司,我们的公司,共同的共同赞助者,联合全球协调员,联合簿记员,联合牵头经理,承销商,参与全球发行或其各自董事,顾问和分支机构的任何其他方对此类信息的正确性或准确性以及与此类信息有关的统计信息的任何代表,这些信息与此类信息的正确性以及无关紧要的信息无关,或者是无关紧要的。或在中国外。出于上述原因,本节中包含的信息不得过分依赖。有关与我们行业有关的风险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 - 与我们的商业和行业有关的风险”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