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 定义。本篇中使用的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1)“委员会”是指公务员委员会。 (2) “公用事业”包括每个个人、合伙企业、协会、公司、股份公司、州政府机构或部门,或任何共同经营生产性企业(通常称为“合作社”)的个人协会,以及任何法院指定的承租人、受托人或接管人,这些企业现在或今后可能在本州内为公众使用而经营(但是,电力合作社不得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从事丙烷气或取暖油的生产、销售或分销)、任何天然气、电力(不包括本标题第 1001 节定义的电力供应商)、由委员会根据本标题第 202(a) 或 (g) 节没有监督或监管权的公用事业以外的企业提供的电力传输、水、废水(包括卫生下水道费)、电信(不包括通过蜂窝技术或国内公共陆地移动无线电服务提供的电话服务)服务、系统、工厂或设备。 (3)“费率基础”是指:a.所有已使用和有用的公用设施设备和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无论是归属于第一个将该等设施或资产用于公共用途的人,还是由委员会选择,归属于该等设施或资产的首次记录的账面成本;减去 b. 相关累计折旧和摊销;减去 c. 作为公用设施建设援助的客户预付款或捐款而实际收到但未退还的金额,减去 d. 任何累计递延和未摊销的所得税负债和投资抵免,经调整以反映任何累计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因支付替代性最低税而产生的资产,与上述段落 a 中包括的设施有关,加上 e. 客户预付款和与上述段落 a 中包括的设施建设援助捐款的累计折旧,加上 f. 开展业务所需的材料和供应品以及投资者提供的现金营运资本,加上 g. 委员会判断为公用设施有效运行所必需的任何其他财产要素。 (4) “有线电视系统”、“公用天线电视”、“有线系统”或“系统”是指本州境内全部或部分建于公路、道路、街道、小巷或其他公共场所内、上、下或上方的设施,用于接收和放大一个或多个无线电和/或电视广播电台的信号并通过电缆分发此类信号,有线或其他方式向订阅此类服务的公众提供服务;但本文的任何内容均不旨在禁止任何系统从事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任何其他活动;但该定义不包括 (i) 服务于少于 50 名订阅者的任何系统;或 (ii) 仅为共同所有、控制或管理的一个或多个公寓住宅或移动房屋或拖车停车场的居民以及位于此类住宅处所的商业机构提供服务的任何系统;或 (iii) 电话、电报或电力公用事业,但此类公用事业与有线系统相关的活动仅限于向有线系统、电缆、电线、电线杆、塔或其他电子设备出租或出租,或将不动产作为有线系统运营的一部分或与有线系统运营相关使用的权利。 (5) “特许经营”一词是指委员会根据本章合法采用或同意的授权,在本州的一个县内全部或部分建造或运营一个或多个有线电视系统。 (6)“特许经营者”一词指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个人、多个人或实体。 (7)“书面通知”一词指以亲自交付或通过挂号信邮寄给受通知人的书面通知。 (8)“水务公用事业”是指在本州内经营供公众使用的供水服务、系统、工厂或设备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9)本篇第 1、2 章[已废除]和第 3 章[已废除]中使用的“辅助服务”、“配电设施”、“配电服务”、“电力配电公司”、“电力供应商”、“零售竞争”、“零售电力客户”、“输电设施”和“输电服务”等术语应与本篇第 1001 节中规定的定义相同。 (47 Del. Laws, c. 254, § 2; 48 Del. Laws, c. 371, § 4; 26 Del. C. 1953, § 101; 54 Del. Laws, c. 38, § 2; 57 Del. Laws, c. 665, § 1; 59 Del. Laws, c. 397, § 1;62 德尔法,第 125 段;64 德尔法,第 342 段;65 德尔法,第 124 段;(5) “特许经营”一词指根据本章由委员会合法通过或同意的授权在本州的一个县内建造或运营全部或部分有线电视系统。 (6) “特许经营者”一词指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个人或实体。 (7) “书面通知”一词指以亲自送达或挂号信邮寄给受通知人的书面通知。 (8) “水务公司”指在本州内运营任何供公众使用的供水服务、系统、工厂或设备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9) 本篇第 1、2 章[已废除]和第 3 章[已废除]中使用的“辅助服务”、“配电设施”、“配电服务”、“电力配电公司”、“电力供应商”、“零售竞争”、“零售电力客户”、“输电设施”和“输电服务”等术语应与本篇第 1001 节中规定的定义相同。 (47 Del. Laws, c. 254, § 2; 48 Del. Laws, c. 371, § 4; 26 Del. C. 1953, § 101; 54 Del. Laws, c. 38, § 2; 57 Del. Laws, c. 665, § 1; 59 Del. Laws, c. 397, § 1;62 德尔法,第 125 段;64 德尔法,第 342 段;65 德尔法,第 124 段;(5) “特许经营”一词指根据本章由委员会合法通过或同意的授权在本州的一个县内建造或运营全部或部分有线电视系统。 (6) “特许经营者”一词指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个人或实体。 (7) “书面通知”一词指以亲自送达或挂号信邮寄给受通知人的书面通知。 (8) “水务公司”指在本州内运营任何供公众使用的供水服务、系统、工厂或设备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9) 本篇第 1、2 章[已废除]和第 3 章[已废除]中使用的“辅助服务”、“配电设施”、“配电服务”、“电力配电公司”、“电力供应商”、“零售竞争”、“零售电力客户”、“输电设施”和“输电服务”等术语应与本篇第 1001 节中规定的定义相同。 (47 Del. Laws, c. 254, § 2; 48 Del. Laws, c. 371, § 4; 26 Del. C. 1953, § 101; 54 Del. Laws, c. 38, § 2; 57 Del. Laws, c. 665, § 1; 59 Del. Laws, c. 397, § 1;62 德尔法,第 125 段;64 德尔法,第 342 段;65 德尔法,第 124 段;
附件 1 MSC.194(80) 号决议(2005 年 5 月 20 日通过)通过经修正的《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事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28(b) 条有关委员会职能的规定, 还忆及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VIII(b) 条有关适用于公约附则的修正程序(其中第 I 章的规定除外), 在其第八十届会议上审议了按公约第 VIII(b)(i) 条提出和分发的公约修正案, 1.按照第 28(b) 条通过公约第 VIII(b)(iv) 条,对公约的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2.根据公约第 VIII(b)(vi)(2)(bb) 条,决定:(a) 附件 1 所列修正案应视为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被接受;(b) 附件 2 所列修正案应视为已于 2008 年 7 月 1 日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公约缔约国政府或其合计商船队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队总吨位 50% 的缔约国政府已通知反对该修正案; 3.请 SOLAS 缔约国政府注意,根据公约第 VIII(b)(vii)(2) 条规定: (a) 附件 1 所列修正案应于 2007 年 1 月 1 日生效;以及 (b) 附件 2 所列修正案应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根据上文第 2 段获得接受后生效; 4.要求秘书长根据公约第 VIII(b)(v) 条规定,将本决议和附件所列修正案文本的核证副本分发给所有公约缔约国政府; 5.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分发给非公约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成员。
“1. 对于附件四所列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或机构,作为对第 2(1) 和 (2) 条以及第 2a(1) 和 (2) 条的减损,并且在不影响第 2021/821 号条例 (EU) 规定的授权要求的情况下,主管当局只能在确定以下情况后,才可授权销售、供应、转让或出口两用货物和技术以及附件七所列的货物和技术,或提供相关技术或财务援助:”;
2024 年 8 月 2 日 感谢可持续能源商业委员会 (BCSE) 有机会就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IRA) 设立的清洁电力生产信贷和清洁电力投资信贷拟议法规的发布发表意见。根据通知 2024-11719,美国财政部 (Treary) 和美国国税局 (IRS) 发布了以下拟议规则:确定电力生产产生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率;申请临时排放率;并确定在各种情况下获得这些信贷的资格。拟议法规将影响所有生产清洁电力的纳税人,他们可就 2024 年后投入使用的设施申请清洁电力生产抵免,或就设施或能源存储技术申请清洁电力投资抵免(如适用)。第 45 条生产税收抵免和第 48 条投资税收抵免的更新和扩展,加上其十年期限,为投资美国各种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信号。这些项目将为社区提供负担得起、可靠和清洁的能源资源,同时创造就业机会并扩大经济发展。这是利用私营部门资本造福公众的历史性机遇。因此,实施规则对于在实地取得成果至关重要。BCSE 倡导促进清洁、高效和可持续能源产品和服务市场的能源和环境政策。自 1992 年成立以来,BCSE 一直倡导增加能源效率、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储存、可持续交通和新兴脱碳技术的部署的政策。作为一个多元化的联盟,并非所有 BCSE 成员都持立场或支持本意见书中讨论的问题。BCSE 谨感谢美国沼气委员会、美国生物质能协会、可再生天然气联盟、燃料电池和氢能协会、国家水电协会、Reworld 和太阳能产业协会对此征求意见书的回应。BCSE 鼓励仔细考虑这些意见书中包含的问题和建议。BCSE 的意见书包括对以下主题的评论:1) 资格规则
1. (1)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董事会”是指控股公司的董事会; “公司法”是指《2008 年公司法》(2008 年第 71 号法案); “控股公司”是指根据第 6 条设立的国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商业国有企业”是指《公共财政管理法》附表 2 和 3B 所列的企业; “国家战略”是指第 2 章所述的国家商业国有企业战略; “总统”是指南非共和国总统; “总统咨询委员会”是指根据第 20 条由总统任命的委员会; “规定”是指根据第 21 条由法规规定; “公共财政管理法”是指《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1999 年第 1 号法案); “股东”是指总统所代表的国家;“国有企业”是指附表 A 所列的公司;“本法”包括根据第 21 条制定的任何法规。 (2)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公司法》中定义的词语或短语在本法中具有该含义。
中心城市项目 1.0 项目描述 1.1 位置和一般描述 中心城市项目在 FEIS 第 3 章中被描述为社区替代方案,将位于德克萨斯州塔兰特县沃斯堡的三一河清澈河和西岔口。这个综合项目将包括一个旁路渠道、一个堤坝系统和相关改进,以将洪水流转移到沃斯堡市中心附近现有三一河的一段周围。此替代方案的具体组成部分在 FEIS 第 3 章中讨论。该项目还包括水力缓解措施,以满足山谷存储要求。水力缓解措施将在三个位置完成,包括河湾、大学大道和 Samuels 大道和 I-35 附近的下游站点。Samuels 大道下游的河道内大坝将拦水至大约 525 英尺的正常水面高度。此外,Riverbend 水力缓解站点将进行生态恢复,以完全缓解该项目造成的河岸和高地森林以及新出现的湿地损失。Rockwood Park 区域内的两个牛轭湖将重新连接到 West Fork,为系统提供更好的水生栖息地,并将在 Ham Branch 和 Lebow Creek 缓解由于 Marine Creek 部分河段被淹没而造成的水生栖息地损失。
公告日期 2024 年 6 月 26 日 到期日期 2024 年 7 月 26 日 识别号 408-POA-2022-0012 回复时请注明识别号。 Knik Bethel Yard 码头建设 阿拉斯加州伯特利市库斯科奎姆河 美国陆军工程兵团 (USACE) 阿拉斯加区已收到 PND Engineers Inc 代表 Knik Construction Company 根据 1899 年《河流和港口法》第 14 条 (33 USC 408)(以下简称第 408 条)提出的请求,要求采取行动改变/占用阿拉斯加州伯特利库斯科奎姆河沿岸河岸稳定区内的联邦航行限制。伯特利河岸加固工程于 1986 年获准建设,并于 1996 年至 1998 年间开工建设,随后于 2001 财年获准扩建,并于 2007 年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的主要联邦特征包括 8,200 英尺的护堤和 1,200 英尺的护堤延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