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2.2.1 现有和附属建筑。本规范通过时存在的建筑或结构可继续使用或占用,前提是这些建筑或结构符合《城市规范》第 10 章第 IX 条、《建筑规范》第 102.6 节和《现有建筑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建筑官员主要负责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消防法规官员在检查此类建筑或结构后确定其中存在火灾隐患,导致建筑或结构危及生命,消防法规官员应根据《城市规范》第 10 章第 VIII 条启动程序,包括根据该规范对建筑进行标牌。消防法规官员应通知社区保护官员,如果建筑官员确定该建筑或构筑物构成《城市法规》第 10 章第 IX 条定义的危险建筑,则建筑官员应根据《城市法规》第 10 章的适用规定,在听证官员或建筑和标准委员会面前启动危险建筑消除程序。
由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师签署并盖章的平面图和图纸。 按工程师比例绘制的场地平面图和景观美化平面图。按建筑师比例绘制的楼层平面图和立面图。 所有编制平面图和图纸人员的姓名、街道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房产地址、法定描述和地块识别号。 编制或修订日期、比例尺和指北箭头。 所有地块边界的尺寸,显示标的场地与毗邻房产的关系。 所有相邻公共通行权、路缘切口、车道和人行道(公共和私人)的位置和尺寸。 公用设施、地役权和通行权改良,包括路灯、街道树木、消防栓、公共标牌和其他街景改良。 所有现有和拟建构筑物和附加建筑、景观区域、遮蔽墙、室外照明、垃圾围栏、室外储存或展示和销售区、车道、停车位和操纵通道、直通车道和堆场、装卸空间和所有其他相关场地特征的位置和尺寸。 楼层平面图,标明所有楼层空间的用途。 立面立面图,说明建筑设计,包括材料类型、颜色等。 汇总表,说明总建筑面积和可用建筑面积、所需和提供的停车位数量、以平方英尺或英亩为单位的场地面积、建筑尺寸和后退距离、开放空间百分比和地块覆盖率百分比,全部符合《皇家橡树分区条例》。 景观规划,标明植物的位置、类型和大小以及灌溉方式。 总体标牌规划,标明所有现有和拟建标牌的数量、大小和位置。 项目的书面说明和商业计划,描述财产的用途以及在该处所开展的所有活动。
A. 保护和促进社区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福利。B. 将物业划分为区域和地区,以反映其特定用途、密度和开发模式的适用性。C. 指导未来的土地开发,以确保为住宅、商业、工业和公共活动提供更安全、更舒适和更经济的环境。D. 提供连续的有计划的开发,以便高效有序地扩展公用事业系统,而不会过早地将现有的未开发土地城市化。E. 保留城市历史增长模式的独特性和个性。F. 规范建筑物、结构和土地的位置、建设、改建和使用。G. 保护物业价值。H. 确保充足的光线、空气、隐私和物业的便捷性。I. 防止土地过度拥挤和人口过度集中。J. 确定建筑结构和用途应符合的合理标准。K. 通过提供机动车路外停车场和商用车辆路外装卸区来缓解公共街道的拥堵。 L. 促进充足的交通、水、污水处理、教育、娱乐和其他公共设施与要求。 M. 提供安全、便捷的土地使用连接,包括为车辆、行人、自行车和公共交通提供便利。 N. 提供性能标准,允许灵活使用物业,而不会对周边用途产生负面影响 O. 禁止在指定区域内使用与土地预期用途或开发不相容的建筑、构筑物和土地。 P. 允许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Q. 为公众健康、舒适和公共福利提供保护,防止火灾、爆炸、有毒烟雾、令人讨厌的噪音、振动、灰尘、气味、高温、眩光和其他污染和危害。 R. 保护自然资源,保持高标准的环境质量。 S. 保留重要的开放空间,保护城市的自然和风景秀丽。 T. 保护地表水的质量,引导海岸地区的审慎开发。 U. 保护和保护洪泛区和自然积水区承载、容纳和排放过量地表水的能力。V. 支持当地企业灵活地开展创造性经营,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第一章 - 一般规定 第 1.01 节 标题 1.01.010 这些法规和随附地图应称为“弗拉特黑德县分区法规”,并应按照 MCA 第 76-2-201 节的规定并行使该节的权力 第 1.02 节 目的 1.02.010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促进社区的健康、安全和普遍福利;保护自然资源;为人员和货物的运输提供足够的便利;提供充足的光线和空气;促进公共工程要求的提供,例如水、下水道和环境需求;确保根据为弗拉特黑德县全部或部分地区采用的增长政策有序发展;规范和限制建筑物和其他结构的高度、层数和大小、地块中可被不透水表面覆盖的百分比、庭院和其他开放空间的大小、建筑物、结构和用于贸易、工业、住宅和/或其他用途的土地的位置和用途;以及保护弗拉特黑德县的美学资源。第 1.03 节可分割性 1.03.010 如果本法规的任何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则该无效性不应影响无需该无效规定即可生效的其他规定,为此,本法规的规定被宣布为可分割的。第 1.04 节 范围 1.04.010 这些法规无意废除、废止、取消或以任何方式削弱或干扰其他法律、法令或决议的现有规定,但通过这些法规明确废除的规定或与县委员会作为一方的土地相关的限制性契约除外。如果这些法规对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限制比现有法律、法令、决议、合同或契约所规定或要求的限制更严格,则以这些法规的规定为准。 1.04.020 增长政策和社区计划不具有监管作用,也不授予任何监管权力。增长政策和社区计划旨在为考虑采用、修改和解释分区法规提供方向和指导。 1.04.030 当对弗拉特黑德县分区规划的拟议修改属于合并城市的市县规划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时,市县规划委员会有权审查该请求并向县委员会提出建议以作出最终决定。1.04.040 无论规划管辖权如何,无论在何处设立县分区,这些规定均可在整个县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