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网页列出了由CCN确定的急诊医院,该医院位于选定的强制性CBSA中。在自愿选择期(2025年1月)之后,该网页还将列出选择加入参与者。同样在2025年,在赛道选择截止日期之前,CMS将更新列表,以确定满足第一年安全网医院定义的医院。
主席的使命是为欧洲内外的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过渡的设计和实践提高教育,创新和公众对话。气候变化适应,脱碳,保护行星界限,绿色融资,生物多样性耗尽和地缘政治环境风险的挑战需要理解和克服,以促进欧洲绿色交易的野心。主席的使命是在欧洲和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政策和气候过渡的制定中推动教育,创新和公共话语。我们致力于解决诸如脱碳,气候变化适应,实施能源过渡,绿色金融和最小化环境风险之类的关键挑战。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支持欧洲绿色交易的雄心勃勃的目标。
• 董事会 • VS 的首席执行官和问责官; • 苏格兰部长;以及 • SG 内职责包括 VS 的投资组合问责官。 虽然本文件不赋予任何法律权力或责任,但它是问责和治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份有效文件,SG 和 VS 应定期(至少每 2-3 年)对其进行审查。任何变更均由董事会和苏格兰部长商定。 2. 有关本文件解释的任何问题均由 SG 与 VS 协商后决定。立法条款优先于本文件的任何部分。 3. 本文件的副本将在 VS 网站上公布。 目的 4. VS 是根据 1969 年《旅游业发展法》(“1969 年法案”)和 1984 年《旅游业(海外推广)(苏格兰)法》(“1984 年法案”)成立的。根据 1969 年《法案》和 1984 年《法案》,VS 的法定职能包括:
人工智能 (AI) 是技术领域的主要趋势之一。因此,它是行业和客户产品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源,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经典产品正在被新应用所取代,这些应用的功能远远超出了以前的能力。只有人类才能完成的复杂任务逐渐被人工智能所取代。车载自动化系统说明了这种持续的变化。如今,智能系统已经在危险情况下执行自动制动操作,而无需人工反应。然而,该领域的技术发展伴随着责任的转变。虽然产品和公司的责任框架已经存在,但它们不再适用于新创建和实施的技术。人工智能,尤其是机器学习 (ML) 的子领域,其特点是,由于算法的复杂性,无法向利益相关者透明地呈现决策 (Arrieta, 2020)。重要信息通常对用户和开发人员隐藏。因此,必须确保无缝且透明地共享技术的责任和义务。人工智能将要做出的以及已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做出的深远决定,对人类和社会都具有很高的风险。近年来,对道德人工智能的需求不断增加,并在社会上变得越来越重要 (IEAI, 2020),导致国际组织参与这一主题。随着人工智能产品数量的增加,对法规的需求变得至关重要。鉴于人们对这一主题的兴趣日益浓厚,立法者和国际组织需要能够在人工智能系统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以及与人工智能系统相关的法律案件中为自然人或法人分配道德和法律责任。这不仅指个人监控,还指对国家的公共监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 年)。在实际应用中,这一要求意味着人工智能系统永远无法取代人类的最终责任和问责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 年)。
努力促进公平、问责和透明被认为对于培养人工智能信任 (TAI) 至关重要,但现有文献对这种“信任”的阐述令人沮丧。缺乏对信任本身的阐述表明信任是普遍理解的、不复杂的,甚至无趣的。但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对 TAI 出版物的分析揭示了许多不同的倾向,这些倾向在谁在信任(代理人)、信任什么(对象)、基于什么(基础)、为了什么(目标)和为什么(影响)方面有所不同。我们开发了一个本体来封装这些关键差异轴,以 a) 阐明文献中看似不一致的地方,b) 更有效地管理令人眼花缭乱的 TAI 考虑因素。然后,我们通过探索公平、问责和透明度的出版物语料库来反映这个本体,以研究在这些促进信任的方法中和之间考虑 TAI 的各种方式。
本评论调查了当代技术与人权领域的挑战。公共和私营部门(例如刑事司法、就业、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决策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能(AI),这对人权构成了重大威胁。人工智能以破坏追究不法分子责任的传统机制的方式掩盖和减轻了对伤害的责任。此外,学者和从业者曾经认为会使人权事实调查民主化的技术已被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武器化。它们现在被用来监视和追踪公民,传播破坏公众对知识信任的虚假信息。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努力确保新技术的开发和实施尊重和促进人权。面对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和企业行动的深度交织,传统的公共和私人区别必须更新,以保持相关性。
根据《2000 年公共财政和问责(苏格兰)法案》(特别是第 15 节)中规定的您的问责官 (AO) 职责,您有责任遵守规范、适当和物有所值的原则。我很满意您已经仔细审查和询问了 FMPG 提供的预计成本,并根据其他选项对其进行了评估,并注意到您的评估发现 Glen Rosa 的物有所值标准并未达到。
随着人工智能 (AI) 开发工具和互联网数据集的普及,企业、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部署人工智能系统,通常是大规模生产系统,影响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用户 [1]。然而,在这种广泛部署的过程中,人们对这些自动化系统对所有用户的有效性产生了合理的担忧,尤其是对那些倾向于复制、强化或放大现有有害社会偏见的系统提出了批评 [8, 37, 62]。外部审计旨在从系统外部识别这些风险,并作为这些部署模型的问责措施。然而,这种审计往往是在模型部署之后进行的,此时系统已经对用户产生了负面影响 [26, 51]。
鉴于人工智能开发人员在确保人工智能系统、其成果和此类系统用户的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需要他们采取负责任、合乎道德和负责任的方法。因此,我们建议这些参与者参与旨在产生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设计和使用的政策制定过程。根据我们的实证研究结果,我们提出了几项建议,以弥补当前在追求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时将道德原则、认证标准和解释方法作为问责机制所发现的缺陷。我们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有助于讨论如何在实践中确保问责制,同时兼顾开发人员、研究人员和公众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