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法声明授权:美国法典第 10 章第 113 节,国防部长;美国联邦法规 (CFR) 第 36 章第 1220 部分,联邦记录,总则;美国法典第 44 章第 31 章,联邦机构的记录管理;美国法典第 44 章第 33 章,记录处置;DoDD 5105.53,行政和管理主任;DoDD 5110.04,华盛顿总部服务处 (WHS)。主要目的:确保由或代表以下机构创建和维护的联邦记录和信息的责任制:• 国防部长、国防部副部长和执行秘书的直属办公室• 国防部长主要参谋办公室• 国防机构和国防部实地活动负责人。常规用途:除了根据《1974 年隐私法》(经修订)第 5 USC 552a(b) 条一般允许的披露外,本文所含记录还可根据第 5 USC 552a(b)(3) 条作为常规用途在国防部之外披露,详见以下适用记录系统通知:https://dpcld.defense.gov/Portals/49/Documents/Privacy/SORNs/OSDJS/DHRA-23-DoD.pdf。披露:自愿披露;但是,非法删除或销毁联邦记录以及未经授权披露机密和受控非机密信息会受到各种处罚。
欢迎参加艾森豪威尔堡平民健身与健康计划!我们感谢您的关注,并希望尽可能简化该计划的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很简单。1. 填写此平民健身计划报名包并将其提交给您的主管。2. 建议参与者完成艾森豪威尔堡陆军健康中心进行的初步评估。如需预约,请致电 706-787-6756。AWC 评估不是医疗批准。请在开始此计划之前与您的初级保健提供者讨论您的健身计划。报名包旨在完成参加平民健康和健身计划所需的所有步骤。请注意,除非所有文件都已完成,否则您将无法参加该计划。当您获得该计划的批准后,您将收到此包中包含的报名批准表。EAP 的联系电话是 706-791-8500。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备忘录:军事咨询小组民事咨询小组 主题:MAP/CAP 89-23(I) 的 UTD/CTD,“杂项更正” 1. 目的:此项从 JTR 第 030302-C 段中删除集合值班信息,因为这受 DoD FMR 第 7A 卷第 58 章管辖。此项还更正了整个 JTR 中的杂项小错误。 2. 此修订仅供参考。无需协调。 3. 工作人员发起此修订。 4. 此修订在 JTR 上发布后生效。 5. 行动官:Dwayne A Norman II (dwayne.a.norman2.civ@mail.mil)。
020303. 住宿 G. 商业住宿、政府宿舍、其他住宿安排和杂项可报销费用的报销。当旅行者按周或按月购买长期住宿时,AO 会通过将期间的总住宿费用除以旅行者获准享受当地每日津贴的住宿部分的天数来计算每日 TDY 住宿费用(参见长期 TDY 计算示例 1)。不按日累积的费用项目将按旅行者在 TDY 期间获准享受每日津贴的天数平均计算。无论费用是按日、按周还是按月累积,在独栋住宅或公寓住宿都将被视为长期住宿。AO 在确定长期住宿费用时会包括以下费用:1. 公用设施连接、使用和断开。2. 倾倒。3. 淋浴。 4. 清洁费或女佣费。5. 有线电视。6. 汽车头螺栓加热器,如果通常包含在有关地区的酒店或汽车旅馆费用中。7. 每月本地电话使用费。月费不包括安装费、非官方长途电话费或个人手机(用于代替已安装的电话进行官方通信时)的月费。8. 使用房车时的停车位。9. 适当且必要的家具租赁费。10. 在 TDY 点租用分时住宿所涉及的交换费,但不包括年度维护费。11. 租赁家具或电器。除非没有其他选择,否则不允许报销以购买选择权签订或租赁的物品。如果使用“选择购买”计划,旅行者必须向政府偿还作为旅行索赔结算的一部分支付的购买金额。如果费用中需要包含免除损害赔偿费,旅客可将该费用作为家具租赁费用的一部分报销(CBCA 1961-TRAV,2010 年 7 月 20 日)。旅客不能报销运输或购买家具的费用(GSBCA 16699-TRAV,2005 年 8 月 17 日)。
COVID-19 相关休假状态 适用于美国拨款基金 (APF) 文职雇员 目的:总结因 COVID-19 相关缺勤而导致文职雇员的适当休假状态。 疫苗相关缺勤:接种 COVID-19 疫苗和加强针:员工最多可以休 4 小时的行政假来接种 COVID-19 疫苗或授权的加强针,或陪同家人接种 COVID-19 疫苗或授权的加强针。这包括往返疫苗接种地点的时间和任何等待时间。如果员工从疫苗接种地点往返和接种疫苗的时间少于 4 小时,则他们只能获得所需的行政假。ATAAPS:LN,体能危险代码,PF。 注意: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接种疫苗或加强针的时间不会被记为行政假或加班费。
1. 一般说明必须作为整个文件包的一部分,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本合同引用了一般说明,承包商必须参考这些说明并完全遵守这些说明。承包商必须熟悉并确认熟悉所有一般说明和所有计划的具体说明。2. 承包商必须以确保对道路、街道、人行道、走道和所有其他相邻设施的干扰最小的方式进行拆除/拆除活动。承包商必须在通行权内或通行权附近开始任何道路开挖或拆除活动之前,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所有适用的许可。3. 当拆除相关活动影响道路和/或道路通行权时,承包商必须根据现行联邦公路管理局《统一交通控制设备手册》(MUTCD)以及联邦、州和地方法规提供交通管制和普遍接受的安全措施。 4. 拆除(和/或移除)计划旨在提供一般信息,并仅确定要拆除、移除和/或保留的项目的条件。5. 承包商还必须审查所有施工文件,并在拆除活动中纳入新场地改进施工所需的所有附带工作。6. 本计划不旨在且不提供有关完成工作所需采用的手段、方法、顺序、技术和程序的指导。所有使用的方法、手段、顺序、技术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并符合所有州、联邦、地方和司法管辖区的要求。承包商必须遵守所有 OSHA 和其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为承包商和公众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7. 承包商必须提供所有必要的“方法和手段”,以防止现有结构和现场或场外剩余的任何其他改进发生移动、沉降或倒塌。承包商必须自行承担费用,修复所有应保留的物品和设施的所有损坏。承包商必须使用新材料进行所有修复。承包商的修复必须包括将所有物品和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状态或更好的状态。承包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修复费用。8. 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 不对工作现场安全或监督负责。承包商必须以系统和安全的方式进行拆除,遵守所有 OSHA 要求,确保公众和承包商的安全以及现场或相邻或附近的所有财产的安全。9. 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和维护屏障、围栏、其他适当和/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物品,以保护公众免受施工区域和施工活动的影响。承包商必须以必要的方式保护现场,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在任何时候进入或靠近拆除区域。 10. 在任何现场活动和任何拆除活动开始之前,承包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这些计划和/或规格的准确性或意图的任何问题、有关适用安全标准的所有疑虑或问题,以及/或承包商和/或第三方在执行本项目工作时的安全问题。任何此类疑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传达给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解决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 答复的所有问题和事项。所有拆除活动必须按照这些计划和规范的要求以及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规定、要求、法令、条例和法典进行。11. 承包商必须熟悉适用的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要求,并负责与项目确定或要求的公用事业拆除和/或断开有关的所有协调工作。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现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已根据管辖区和公用事业公司要求及所有其他适用要求、规则、法规、法律、条例和法典终止、拆除和/或废弃。12. 在开始任何拆除工作之前,承包商必须:13. 在整个项目、现场工作和拆除工作期间,获取所有必需的许可证并将其保留在现场,以供记录专业人员和所有具有管辖权的公共机构审查。 14. 在开始工作前至少提前 72 个工作小时通知市政工程师、设计工程师和当地土壤保护管辖区。15. 在现场扰动之前安装所需的土壤侵蚀和沉积物控制措施,并维持上述控制措施,直到现场稳定。16. 根据州法律,承包商必须在任何挖掘工作之前致电州一站式损害保护系统进行公用事业标记。 17. 确定并保护所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活动范围内及附近的煤气、水、电、卫生和雨水管道、电话、电缆、光缆等。承包商必须使用并遵守适用的公用设施通知系统的要求来确定所有地下公用设施的位置。18. 保护并维护所有在拆除活动期间未被拆除的运行中的公用设施和系统。19.安排并与适用的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协调,以临时或永久终止项目计划和规范中关于建造方法和手段所需的服务。这些不是记录专业人员或 BOHLER 的责任。如果发生放弃,承包商必须立即向公用事业工程师和业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现有公用设施和服务已根据司法管辖区和公用事业公司的要求终止和放弃。 20. 根据需要或需要,安排并协调相关公用事业服务提供商在“非高峰”时段或周末工作,以尽量减少对受影响方的影响。需要在“非高峰”时段进行的工作将不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21. 如果承包商发现任何危险材料,而该项目计划和规范或与业主/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该材料的移除,则承包商必须立即停止在发现区域的所有工作,并立即以书面和口头形式通知业主、记录专业人员和 BOHLER,发现此类材料,以进行适当和合规的移除。 22. 承包商不得在扰动范围内进行任何土方活动、拆除或移除地基墙、地基基础或其他材料,除非上述活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规格进行,或根据业主结构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的书面指示进行。23. 未经业主和所有政府管辖机构的书面许可和授权,拆除活动和设备不得使用或包括已定义的项目限制线以外的区域。 24. 承包商必须回填所有因拆除活动而产生的或与拆除活动相关的挖掘区域。回填必须使用经批准的回填材料,且必须充分压实以支持所有新的改进,并且必须按照岩土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指导进行。回填必须在拆除活动后立即进行,并且必须以防水进入挖掘区域的方式进行。已完成的表面必须经过分级以促进排水。承包商负责压实测试,并必须向记录专业人员和业主提交此类报告和结果。25. 未经业主和所有适用、必要和要求的政府当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爆炸物。在开始任何爆炸计划和/或任何拆除活动之前,承包商必须确保并监督安装联邦、州、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所有必需许可证和爆炸物控制措施。和地方政府的要求。承包商还负责进行和执行所有必要的检查和地震振动测试,以监测对所有当地建筑物和类似建筑物的影响。26. 根据联邦、州和/或地方标准,承包商必须使用防尘措施,限制空气中的灰尘和污垢升起并散落。拆除完成后,承包商必须清理所有相邻的建筑物和改进设施,以清除拆除作业造成的所有灰尘和碎片。承包商负责将所有相邻区域恢复到“拆除前”的状态,费用由承包商承担。27. 路面必须用锯子切割成直线。挖掘时必须清除现场所有拆除作业产生的碎屑。不允许在批准区域外堆放碎屑,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通行权。 28. 承包商必须保留一套计划记录,其中标明了因拆除活动而被封顶、就地废弃或重新安置的现有公用设施的位置。此记录文件必须以整洁、熟练的方式准备,并在工程完成后移交给业主/开发商,所有费用均由承包商独自承担。 29. 承包商必须根据联邦、州、县和地方的要求,在储罐周围区域继续施工之前,清空、清理并拆除现场所有地下储罐(如有),且清空、清理和拆除费用由承包商独自承担。30. 承包商必须确定并清楚地垂直和水平标示所有要拆除的活动和非活动公用设施和/或服务系统。承包商负责保护和维护现场活动期间未被移除/重新安置的所有活动系统。31. 承包商应在施工前现场定位现有公用设施,并根据需要挖掘勘探试验坑以确认公用设施的确切位置和深度。承包商应根据需要将任何冲突通知设计工程师,以协调所有拟议改进的最终位置。32. 承包商应检查所有将保留以供项目重复使用的现有公用设施结构,以验证其适用性。如果结构无法重复使用,则承包商应提供新结构。承包商应与相应的公用设施提供商协调此类工作。33. 承包商应拆除任何妨碍这些平面图所示工作的建筑地基残余物或相关改进、有害材料和/或碎片。34. 承包商应对照现场现有结构、公用设施和附属物的位置审查平面图,以确认其准确性并核实要拆除的物品。承包商应承担拆除任何现有建筑物、附属物、以及地下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水、下水道、蒸汽、灌溉、煤气、电信和电力。35. 承包商应按照环境顾问 (典型) 的指示维护、调整或废弃现有的监测井。36. 当工作范围与产权线、树线、拟议的锯切或其组合相重合时,为使图形清晰起见,应在这些特征旁边显示。37.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在施工期间应保护现有的树木。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的谨慎和小心,以防止损坏,并可能需要选择性修剪以确保树木不会与开发项目发生冲突。38. 承包商应修理/更换在现有或拟议通行权范围内施工期间损坏的任何交通环路探测器。任何此类工作均应由获得许可/DOT 批准的信号承包商执行。任何损坏的环路或其他信号设备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修复。如果交通部和/或市政当局提出要求,信号承包商应随时进行任何临时信号变更。39. 承包商必须在施工开始前使用试验坑确定拟建公用设施与现有地下公用设施交叉的位置,以确定确切的大小、深度和位置。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定位在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上。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施工开始前。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终止于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施工开始前。40. 承包商应将任何现有公用设施服务终止于现有主干线和/或产权线。这些服务应根据市政/州交通部门的要求终止。
5 Jonas Schuett,“定义人工智能监管范围”,法律优先项目工作文件第 9 号 (2021 年),https://papers.ssrn.com/abstract=3453632。6 白宫,“白宫与首席执行官就推进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举行会议的宣读”,2023 年 5 月 4 日,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3/05/04/readout-of-white-house-meeting-with-ceos-on-advancing-responsible-artificial-int elligence-innovation/。 7 “人工智能监督:人工智能规则”,2023 年 5 月 16 日,https://www.judiciary.senate.gov/committee-activity/hearings/oversight-of-ai-rules-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8 António Guterres,“秘书长在安全理事会关于人工智能的讲话”(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023 年 7 月 18 日),https://www.un.org/sg/en/content/sg/speeches/2023-07-18/se cretary-generals-remarks-the-security-council-artificial-intelligence。 9 ABP News Bureau,“金砖国家呼吁建立有效的全球人工智能框架,强调道德发展”,ABP News Live,2023 年 6 月 2 日,https://news.abplive.com/technology/ai-brics-nations-cal-for-effective-global-framework-on-artificial-intelligence-emphasise-on-ethical-development-1606406。10 Sam Altman、Greg Brockman 和 Ilya Sutskever,“超级智能治理”,OpenAI,2023 年 5 月 22 日,https://openai.com/blog/governance-of-superintelligence。11 谷歌首席执行官呼吁制定全球人工智能监管规则(60 分钟,2023 年 4 月 16 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Nsmr-tvQhA。 12 Brad Smith,“治理人工智能:未来蓝图”(微软,2023 年 5 月 25 日)。 13 “苏纳克称英美将在人工智能安全方面展开合作”,路透社,2023 年 6 月 8 日,https://www.reuters.co m/technology/britain-us-work-together-ai-safety-says-sunak-2023-06-08/。 14 “英国将主办首届全球人工智能峰会”,GOV.UK,2023 年 6 月 7 日,https://www.gov.uk/g overnment/news/uk-to-host-first-global-summit-on-artificial-intelligence。 15 我们将“民用”人工智能定义为除由国家直接授权为军事或情报部门等敏感目的而开发的人工智能以外的所有人工智能。 16 Bommasani 等人,“论基础模型的机遇和风险”; Anderljung 等人,“前沿人工智能监管”。
中性引用:Haib矿物(PTY)Ltd v矿业和能源部长(HC-MD- CIV-MOT-MOT-REV-2021/00285)(2021] NAHCMD 381(2021年8月27日)
2023 年 7 月 18 日备忘录:军事咨询小组民事咨询小组主题:MAP/CAP 60-23(E) 的 UTD/CTD,“在 PDS 内外旅行”1. 目的:本条款澄清,对于远程工作的军事成员和雇员,其官方工作地点如 5 CFR 531.602 中所定义并根据 5 CFR 531.605 中的标准确定,其远程官方工作地点不位于定义的本地区域内,则本地区域将在该远程官方工作地点的 50 英里范围内。对于位于当地通勤区域内的远程军事成员和雇员,军事成员或雇员的官方工作地点与军事或组织的工作地点之间的交通费用可由军事或组织的远程工作政策酌情批准。 2. 此修订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的 MAP 和 CAP 会议上获得批准。MAP 投票 美国同意 美国海军同意 美国空军同意 美国海军陆战队同意 美国海军陆战队同意 美国海岸警卫队同意 美国公共卫生部同意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同意 3. 这些变更计划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出现在《联合旅行条例》中。 4. 此修订在《联合旅行条例》中印刷后生效。 5. 行动官:David Maly (david.j.maly.civ@mail.m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