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标和背景 国防小型企业技术转移 (STTR) 计划的目标包括刺激技术创新、加强小型企业的作用以满足国防部的研究和开发 (R&D) 需求、培养和鼓励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参与技术创新以及增加国防部支持的研究或研发成果的商业应用。国防部邀请有能力在本 STTR 计划 BAA 中描述的任何国防相关主题领域进行研发并将成果商业化的 SBC 提交提案。STTR 计划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仿照小型企业创新研究 (SBIR) 计划,但它是一个独立的计划,并单独提供资金。根据资金情况,国防部各部门将支持高质量的合作研究和开发创新概念提案,以解决所列的国防相关科学或工程问题,尤其是那些在私营部门也具有很高商业化潜力的概念。我们鼓励小企业与传统黑人学院和大学 (HBCU) 或少数民族机构 (MI)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但是不会对此类提议者的 STTR 提案给予特殊优惠。小企业管理局 (SBA) 通过其 SBIR/STTR 政策指令,有意偏离正常的政府招标格式和要求,从而简化了 SBIR/STTR 授予流程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小企业的监管负担。根据 SBA SBIR/STTR 政策指令,国防部以广泛机构公告 (BAA) 的形式征集提案。本 BAA 中的准则结合并利用了 SBA SBIR/STTR 政策指令的灵活性,以鼓励最有可能为国防部和私营部门带来重大成果的科学和技术方法提案。本 BAA 适用于接受第一阶段提案的研究课题。不会发布单独的 BAA 来征求第二阶段提案,也不会接受未经请求的提案。所有获得 BAA 第一阶段奖项的提议 SBC 将有资格参与第二阶段竞赛和潜在的第三阶段奖项。国防部服务/部门将通知第一阶段获奖者第二阶段提案提交要求。国防部没有义务根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颁发任何奖项,所有奖项均需经过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安全审查和资金可用性审查。国防部对提议的小型企业 (SBC) 在颁发任何奖项之前花费的任何资金概不负责。提案必须符合本公告的条款。国防部没有义务为每个主题中的任何提案或任何特定数量的提案提供资金。它还可以选择为同一主题的多个提议方法提供资金或不提供资金。1.2 三阶段计划 STTR 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第一阶段尽可能确定一个创意在 STTR 计划中的科学、技术和商业价值及可行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奖项将遵循现行的 SBA 政策指令指南进行。第一阶段的实施期通常为六到十二个月。提案应侧重于研究或研发 (R/R&D),以证明提案的科学和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潜力,成功完成这些是获得国防部在第二阶段进一步支持的先决条件。鼓励提出提案的 SBC 考虑向国防部服务/组件提议的研究或研发是否也具有私营部门的潜力,无论是用于拟议的应用还是作为其他应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