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通过 GO 167-C 来:(1) 执行参议院法案 (SB) 1383 (Hueso, 2022) 的要求,为储能系统的维护和运行制定标准;(2) 将 SB 38 (Laird, 2023) 对应急响应和应急行动计划的要求应用于储能系统所有者;(3) 要求发电资产所有者与地方当局协调制定应急计划;(4) 为储能系统和可再生发电资产制定日志标准,并修订每项发电资产的日志标准;(5) 修改发电资产的维护和运行标准;(6) 增加规定以提高发电资产和储能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7) 更新程序、参考和定义;(8) 删除过时的参考并添加相关语言;安全考虑:将提高加州发电设施和储能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解决方案ESRB-12 - 在第E-4184号决议中修改/替换电动事件报告要求的决议和一般订单的调查要求(GO)95和GO128。结果:修改投资者拥有的电力公用事业(公用事业)的事件报告要求,以阐明当前的报告要求,消除令人困惑的语言,并使所有公用事业之间的解释和应用程序保持一致。安全考虑因素:改善委员会员工如何监控和调查电动事件,并分配正确调查此类事件所需的资源。估计的成本:无需大量费用。裁决(D.)06-04-055的摘要和背景,加利福尼亚公共事业委员会(委员会)要求投资者拥有的公用事业(称为“公用事业”)通过电话或Facsimile事件向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告符合特定标准的委员会。决议E-4184,于2008年8月21日批准,修改了D.06-04-055,并为公用事业提出了其他要求向委员会报告事故的要求。一般订单(GOS)95和128要求公用事业为符合某些标准的安全性电动事件建立调查程序。决议E-4184修订了D.06-04-055,通过增加必须发生的损坏阈值,以便将电动事件从20,000美元报告到50,000美元,并要求在两个小时内进行事件而不是60天。决议E-4184还建立了一个新的基于Web的报告系统,该系统允许公用事业使用指定的事件报告的佣金网页报告事件。此决议更新并修改了决议E-4184中建立的电气事件报告要求以及一般的事件调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