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谢TomásMartinez,Carlos Eugenio da Costa,Pedro Ferreira,Rafael Vetromille和参与者在年度BCB会议上。此处表达的研究结果和结论是作者的研究结果,而不是反映IMF,其执行委员会或其管理的观点。此外,它们不一定代表美洲开发银行的观点。†国际货币基金; dgomes@imf.org‡FGV EPGE巴西经济与金融学院,Getulio Vargas基金会; felipe.iachan@fgv.br§FGVEPGE巴西经济学和金融学院,Getulio Vargas基金会; ana.ruhe@fgv.edu.br。这项研究部分由高等教育人员改善协调 - 巴西(CAPES) - 财务法规001。✔美洲开发银行&CEPR; cezarsantantos.econ@gmail.com
巴西网络信息中心 (NIC.br) 通过区域信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Cetic.br) 感谢参与编写本出版物的所有专业人员。该研究的方法设计由 Cetic.br|NIC.br 协调,研究员 Marlei Pozzebon (蒙特利尔高等商学院和圣保罗 Fundação Getulio Vargas 工商管理学院 [FGV EAESP]) 提供了重要指导。该研究的开展,包括数据收集和分析,得到了 Guilherme Varella (Instituto Cultura e Democracia) 的合作。我们特别感谢 Marielza Oliveira(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UNESCO])、Octavio Kulesz(Teseo 编辑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Lucia Santaella(圣保罗天主教大学 [PUC-SP])和 Daniela Ribas Ghezzi(Sonar Cultural)在撰写其他已出版章节中所做出的贡献。我们还要感谢以下专家 1,他们的贡献对研究方法的制定和验证非常有价值:
2025 柏林经济学院 2024 巴黎第九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庞贝法布拉大学、巴塞罗那大学、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智利大学、智利 PUC。2023 卡洛·阿尔贝托学院、伦敦经济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阿道夫·伊巴内斯大学、CUNEF、圣安德鲁斯大学、布鲁内尔大学、智利大学。2022 皇家霍洛威学院、约克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蒙特利尔高等商学院、华威大学、玛丽女王学院、休斯敦大学、卡洛·阿尔贝托学院、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图卢兹经济学院、巴黎经济学院、西北大学。2021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学默塞德分校、佛罗里达大学、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EH of Dev. Regions。 2020 年智利美国、阿道夫·伊巴内斯、迭戈·波塔莱斯、美国市长、拉丁美洲经济史。 2019 圣保罗经济学院,Insper。 2018 U. Alberto Hurtado,U. Rep´ublica,沃里克,美国智利,U. Adolfo Iba�nez,U. Rosario。 2017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沃里克分校、FGV/EPGE、圣地亚哥分校、PUC、哥德堡、IESE Business、全球发展中心、智利大学、洛斯安第斯大学、迭戈波塔莱斯大学、塔尔卡大学。
我们感谢 Pablo Azar(讨论人)、Martin Brown、Co-Pierre Georg、Christoph Herpfer、Lars Hornuf(讨论人)、Charles Kahn(讨论人)、Christine Parlour(讨论人)、Pierre-Charles Pradier(讨论人)、Wenlan Qian(讨论人)、Christoph Schneider(讨论人)、Huan Tang(讨论人)、Jan Toczynski(讨论人)、Boris Vallée、Yao Zeng、金融监管日前研讨会(苏黎世)、金融市场监管会议(法兰克福)、EFA 年会(巴塞罗那)、昆士兰公司金融会议(布里斯班)、Bankenworkshop(明斯特)、纽约大学法学院 Fin/Safe-ESCP BS 法律与银行/金融会议(法兰克福)、ISB 夏季研究会议(海得拉巴)、德国金融协会年会(霍恩海姆)的与会者, CEMLA/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金融稳定研讨会(达拉斯)、波恩/曼海姆数字金融研讨会(曼海姆)、SGF 会议(苏黎世)、CEPR 关于 CBDC 和支付的网络研讨会、FIRS(柏林)以及 ABFER 网络研讨会系列的研讨会参与者、贝叶斯商学院(伦敦)、德意志联邦银行、欧洲中央银行、芝加哥联邦储备银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FGV EBAPE(里约热内卢)、歌德大学(法兰克福)、香港大学、洪堡大学(柏林)、北京大学、SMU 考克斯商学院(达拉斯)、塔克商学院(达特茅斯)、杜兰大学(新奥尔良)、康涅狄格大学、爱荷华大学、圣母大学和诺丁汉大学。 Jan Keil 得到了 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 的资助,编号为 KE 2661/1-1(“Geschäftszeichen”)。 † 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和 CEPR。电子邮件:berg@econ.uni-frankfurt.de。 ‡ 法兰克福金融与管理学院。电子邮件:f.martini@fs.de。 + 印度商学院。电子邮件:jan_keil@isb.edu。 * 杜克大学和 NBER。电子邮件:mpuri@duke.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