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和私人植物育种者是植物遗传资源最重要的用户之一,这些资源主要保存在世界各地的公共基因库中。通过育种工作,他们为全球、区域和地方的粮食和营养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植物育种者需要遗传多样性才能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新品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了确保持续及时地获取含有所需特性和性状的遗传资源,植物育种者建立了工作收藏,其中包含他们所育种作物的育种材料和种质。然而,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国际条约》等新的全球法律文书引发的获取条件不断变化且越来越严格,植物育种者在 21 世纪初开始建立自己的基因库。本文分析了造成这种情况的条件以及植物育种者获取所需种质的历史方式。公共基因库在向用户(包括私营部门植物育种者)提供遗传资源方面发挥了有益作用,并且将继续发挥这种作用。然而,种质资源管理者收集和分发种质资源的做法也受到了全球论坛上制定的新法律框架的影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对公共和私营部门基因库之间的互补性和合作进行了评估。只要有可能,就会使用蔬菜遗传资源和蔬菜私营育种公司来分析和说明这种合作。作者研究了已报道的成功合作案例,并考虑了建立和加强这种合作的机会和方法,以确保继续提供粮食和营养安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