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不损害任何法定权利的情况下,MRDI 可拒绝任何被发现有缺陷、损坏、损坏、弄脏或不符合订单规格的已交付货物(包括服务)。 (b) 在收到任何已交付货物被拒绝的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移除该货物。 (c) 在收到交付货物不可接受的书面通知后 7 天内,供应商应将所有被拒绝的货物替换为符合订单规格的满意货物。 如果必须从香港以外的来源获得替换货物,供应商必须通知 MRDI 替换货物最早到达 MRDI 现场的日期。 如果替换货物无法在上述七 (7) 天期限内交付,并且 MRDI 的运营急需货物,MRDI 保留适用下文第 12 条的权利。
中期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分析该战略的实施过程,根据结果指标评估迄今为止的绩效,并确定对地方自治的影响。与此相关,本报告为该战略实施的下一阶段提出了建议。根据该战略文件第 9 章,MRDI 与格鲁吉亚地方自治单位财务官员协会合作,在美国国际开发署地方治理计划的支持下,对该战略的实施、目标指标的绩效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对地方自治的估计影响进行了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涵盖 2020-2022 年期间。中期评估方法
2024 年 5 月 17 日讨论 FCR(2024-25)6 财务委员会项目创新及科技基金总目 111 — 创新及科技新分目“香港微电子研发中心”请委员批准在创新及科技基金总目 111 创新及科技下设立 28.384 亿元的新承担额,以成立和营运“香港微电子研发中心”。问题 为把握庞大潜在市场及配合国家科技发展策略,我们需要成立「香港微电子研发中心」,设立测试认证中试线,引导和推动大学、研发中心和业界就第三代半导体进行研发合作,并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完善的制造业产业链,把研发成果付诸实践。 建议2. 创新科技署署长在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支持下,建议在创新及科技基金总目111创新及科技下增拨28.384亿元新承担额,用作成立和营运香港微电子研发中心。 / 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