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预算办公室(ABO)最近在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司第三庭对萨拉托加经济发展公司(SEDC)进行了有利的裁决。此事涉及的问题是,SEDC是否是公共当局法(PAL)定义的地方当局,因此,在公共披露,报告和公司治理规定的前提下,由ABO监督。法院一致认为,这种类型的业务受2005年《公共当局责任法》(PAAA)约束。SEDC是一家非营利性公司,旨在改善萨拉托加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失业并改善该县的工作机会。他们的成立证书引用了SEDC受公共当局法律的约束,并与PAL领导下的国家当局纽约工作发展局进行了互动。ABO断言,SEDC符合地方当局的定义,因为它是由萨拉托加县赞助并隶属的地方,该县内的三个工业发展机构以及地方当局。多年来,SEDC坚持认为这是一个私人实体,同时获得了数百万美元的纳税人资金,以根据与该县和三个市政IDAS的无价合同执行基本的政府职能。法院不同意他们是私人的,并命令他们遵守透明度和公共责任要求。代理主任杰弗里·珀尔曼(Jeffrey Pearlman)说:“通过PAAA,立法机关于2009年通过《公共当局改革法》加强了《公共当局法》。这使ABO可以发现SEDC如何对其运营做出表面更改,包括从其成立证书中删除对公共当局法律的参考,并对其章程进行更改以逃避透明度规则。这些肤浅的变化并没有否定该实体是建立在纳税人基金上的,并且它继续成为萨拉托加县经济发展的主要接触点。”第三部门上诉分部维持了ABO的理性结论,即基于ABO所发现的事实,Sedc是萨拉托加县经济发展计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是地方当局法院的这项裁决还确认,立法机关旨在根据2005年《公共当局责任法》的历史和2009年的《公共当局责任法》的历史将广泛的解释性和政策制定权委托给ABO。
成立于 1974 年,原名砂拉越水泥制造商,是国有砂拉越经济发展公司 (SEDC) 和沙巴经济发展公司 (SEDCO) 的合资企业。在随后的 40 年里,砂拉越水泥制造商 (CMS) 取得了长足进步。1978 年,公司在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开始运营第一家水泥厂,最初是一家单一产品制造商,之后稳步发展,最终于 1989 年在吉隆坡证券交易所 (现为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 上市。1995 年,新股东收购了 CMS 的多数股权,CMS 的增长和多元化进程加速。CMS 集团迅速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这一新方向与某些州政府业务的私有化相吻合,并导致了快速扩张,因此到 1997 年,CMS 集团已拥有 50 家子公司,涉及建筑、房地产和金融等多个行业。自 2006 年以来,CMS 进行了重组、组织和发展。在集团执行董事 Datuk Syed Ahmad Alwee Alsree 和集团董事总经理 Dato’ Richard Curtis 的领导下,公司采取了稳健的可持续业务增长战略,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包括水泥制造、建筑材料和贸易、建筑和道路维护、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和教育以及钢铁和管道制造和安装方面的战略投资。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CMS 的投资组合涵盖 35 多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