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助您了解下面的“涵盖电信或服务”一词,请找到一个列表分支机构,但请注意,可能存在其他分支机构。华为和关联公司•华为技术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澳大利亚)PTY LTD•华为技术Bahrain•Bel Huawei Technologies llc,包括一家别名(Bellhuawei technologies llc llc), Ltd.•电气研究中心深圳Hisilicon Technologies Co.。 • Shenzhen Huawei Technologie •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A,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ociedad Anonima) • Huawei Cuba • Huawei Denmark • Huawei France,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France SASU) • Huawei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including one alias (华为技术印度列兵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投资,Pt。 •华为意大利•华为米兰研究所。 •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哈萨克斯坦。 •华为技术De Mexico S.A.•华为技术(新西兰)公司有限公司。华为和关联公司•华为技术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澳大利亚)PTY LTD•华为技术Bahrain•Bel Huawei Technologies llc,包括一家别名(Bellhuawei technologies llc llc), Ltd.•电气研究中心深圳Hisilicon Technologies Co.。• Shenzhen Huawei Technologie •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A,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ociedad Anonima) • Huawei Cuba • Huawei Denmark • Huawei France,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France SASU) • Huawei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including one alias (华为技术印度列兵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投资,Pt。•华为意大利•华为米兰研究所。•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哈萨克斯坦。•华为技术De Mexico S.A.•华为技术(新西兰)公司有限公司。
4 按照下面概述的准则确保完全遵守竞争法。 5 https://ec.europa.eu/competition/antitrust/compliance/index_en.html。委员会已发布了多套指南,帮助企业评估其商业安排是否符合欧盟竞争法(参见委员会通报——通知——关于适用《条约》第 81(3) 条的指南(OJ C 101,2004 年 4 月 27 日,第 97 页)(“第 101(3) 条指南”)、委员会通报——关于《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 条适用于横向合作协议的指南》(OJ C 11,2011 年 1 月 14 日,第 1 页)(“横向指南”)以及委员会通知——关于纵向限制的指南(OJ C 130,2010 年 5 月 19 日,第 1 页)(“纵向指南”)。另见委员会 2010 年 12 月 14 日关于适用第 1217/2010 条的第 1217/2010 号条例(欧盟)。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适用于某些类别的研究和开发协议(OJ L 335, 18.12.2010, 第 36 页)(“研发集团豁免条例”),2010 年 12 月 14 日第 1218/2010 号委员会条例(EU)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适用于某些类别的专业化协议,(OJ L 335, 18.12.2010, 第 36 页) 43)(“专业化集团豁免条例”)、2014 年 3 月 21 日委员会条例 (EU) No 316/2014 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应用于各类技术转让协议(OJ L 93,2014 年 3 月 28 日,第 17 页)(“技术转让集团豁免条例”)、2010 年 4 月 20 日委员会条例 (EU) No 330/2010 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应用于各类垂直协议和协同行为(OJ L 102,2010 年 4 月 23 日,第 1 页)(“垂直集团豁免条例”)。
有一个公平,强大和客户响应迅速的监管制度,可防止劳动剥削并推动合规性。3。我们将衡量我们实现这一目标的实现,特别关注及时提供高质量检查和许可决策。此策略既提供了交付这项工作的框架,也提供了我们战略目标的实现。简介4。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研究了如何提供合规活动,以及这是否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减少劳动剥削。我们一直在探索我们如何提高生产力并提高流程的及时性。这导致了正式的咨询过程,我们提出了对我们提供合规活动1的方式进行几次更改。我们还通过一系列的研讨会和面对面的会议来寻求利益相关者的观点,这有助于我们使我们的思想结晶。我们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并感谢许多人对咨询做出回应。在我们对咨询的正式回应中,我们制定了我们将采取的步骤来改善我们的合规方法。我们认为,我们的方法的改变将使工人和在受监管部门提供劳动力的人受益。我们打算在接下来的12个月中介绍变化,并将在GLAA董事会会议和利益相关者团体中报告我们的进展。我们将交付5。合规性咨询的重点是我们认为需要改变的关键领域,包括:
如今,我们时常会收到一些非常精致、优美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来自人们、合作伙伴或联系人,他们多年来给我们写的信息非常简单,有时很直接,但并不总是令人难忘,没有任何迷人的文字。然而,这些最近的信件读起来却很虚假、不真实,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不是出自人类之手和灵魂,而是由人工智能撰写的。失望来自于那些看似人性化的评论、感谢、赞美和陈述,它们最初打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们在精神上更接近发件人:写出如此动人心弦的文字的不是我们的朋友或同事的手,而是一种技术产品,它由一种非常丰富的语言模型生成,这种模型非常强大和非凡,但却没有感情,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写,写给谁。
标题页 第 1 部分 – 背景、目的和适用性 1-1 背景 1-1 目的和适用性 1-2 本补充文件概述 1-4 技术信息 1-7 如何获取其他指导 1-8 第 2 部分 – 合规要求矩阵 2-1 第 3 部分 – 合规要求 3-1 简介 3-1 A.允许或不允许的活动 3-A-1 B. 允许的成本/成本原则 3-B-1 2 CFR 第 225 部分/OMB 通函 A-87 3-B-10 2 CFR 第 220 部分/OMB 通函 A-21 3-B-27 2 CFR 第 230 部分/OMB 通函 A-122 3-B-40 C. 现金管理 3-C-1 D. [保留] 3-D-1 E. 资格 3-E-1 F. 设备和不动产管理 3-F-1 G. 配套、努力程度、专项拨款 3-G-1 H. 履行期限 3-H-1 I.采购和暂停及取消资格 3-I-1 J.计划收入 3-J-1 K. [保留] 3-K-1 L. 报告 3-L-1 M. 次级受助人监控 3-M-1 N. 特殊测试和规定 3-N-1 第 4 部分 – 机构计划要求 简介 4-1 10 美国农业部 (USDA) 10.181-疫情救济活动:农场和食品工人救济计划 (FFWR)(新) 4-10.181 10.182-疫情救济活动:本地食品采购援助合作协议(LFPA)(新)
标题页 第 1 部分 — 背景、目的和适用性 1-1 背景 1-1 目的和适用性 1-2 本补充文件概述 1-4 技术信息 1-7 如何获得额外指导 1-8 第 2 部分 — 合规要求矩阵 2-1 第 3 部分 — 合规要求 3-1 简介 3-1 A. 允许或不允许的活动 3-A-1 B. 允许的成本/成本原则 3-B-1 2 CFR 第 225 部分/OMB 通函 A-87 3-B-10 2 CFR 第 220 部分/OMB 通函 A-21 3-B-27 2 CFR 第 230 部分/OMB 通函 A-122 3-B-40 C. 现金管理 3-C-1 D. [保留] 3-D-1 E.资格 3-E-1 F. 设备和不动产管理 3-F-1 G. 配套、努力程度、专款专用 3-G-1 H. 履行期限 3-H-1 I. 采购、暂停和取消资格 3-I-1 J. 计划收入 3-J-1 K. [保留] 3-K-1 L. 报告 3-L-1 M. 次级受助人监控 3-M-1 N. 特殊测试和规定 3-N-1 第 4 部分 - 机构计划要求 简介 4-1 10 美国农业部 (USDA) 10.181- 疫情救济活动:农场和食品工人救济计划 (FFWR)(新) 4-10.181 10.182- 疫情救济活动:本地食品购买援助合作协议 (LFPA)(新)
LR6-72HPD-xxxM,xxx= 360 至 385,以 5W 为步长,LR6-72MBD-xxxM,xxx= 360 至 380,以 5W 为步长,LR6-72MPD-xxxM,xxx= 360 至 380,以 5W 为步长,LR4-72HBD-xxxM,xxx= 415 至 455),以 5W 为步长,LR4-72HIBD-xxxM,xxx= 420 至 450,以 5W 为步长,LR6-60BP-xxxM,xxx=290 至 315,以 5W 为步长,LR6-60PD-xxxM,xxx=285 至 305,以 5W 为步长,LR6-60DG-xxxM,xxx=275 至 300,以步长5W 级,LR6-60HBD-xxxM,xxx= 300 至 320,以 5W 为步长,LR6-60HIBD-xxxM,xxx= 300 至 320,以 5W 为步长,LR6-60OPD-xxxM,xxx= 315 至 335,以 5W 为步长,LR6-60HPD-xxxM,xxx= 300 至 320,以 5W 为步长,LR6-60MBD-xxxM,xxx= 300 至 320,以 5W 为步长,LR6-60MPD-xxxM,xxx= 300 至 320,以 5W 为步长,LR4-60HBD-xxxM,xxx= 345 至 380,以 5W 为步长,LR4-60HIBD-xxxM,xxx= 350 至 380,以 5W 为步长,LR6-78HBD-xxxM,xxx= 390 至 420,以 5W 为步长,LR6-78OPD-xxxM,xxx= 410 至 435,以 5W 为步长,LR5-72HBD-xxxM,xxx= 520 至 555,以 5W 为步长,LR5-66HBD-xxxM,xxx= 475 至 505,以 5W 为步长,LR4-78ZBD-xxxM,xxx= 465 至 485,以 5W 为步长,LR5-72HIBD-xxxM,xxx= 520 至 555,以 5W 为步长,LR5-66HIBD-xxxM,xxx= 475 至 505,以 5W 为步长, LR4-78HBD-xxxM,xxx= 470 至 500,步长为 5W,LR5-78HBD-xxxM,xxx= 570 至 590,步长为 5W,LR5-78ZBD-xxxM,xxx= 560 至 580,步长为 5W。注:1. 所有电气数据均相对于标准测试条件 (STC)(1 000 W/m2、(25 ± 2) °C、AM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