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历史事实的陈述外,该AIF在适用的证券法的含义内包含某些前瞻性陈述和前瞻性信息,这些陈述基于公司当前的内部预期,估计,预测,假设和信念。这种前瞻性陈述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陈述或信息:公司的业务计划和策略;额外资本和未来融资的要求;估计未来的营运资金,可用的资金以及资金的使用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以及其他用于特定运营的费用,知识产权保护;行业需求;能够获得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员工,顾问或顾问;预期的联合发展计划;成本的发生;竞争条件;一般经济状况;发展公司的业务,运营和潜在活动的意图; Nano One技术和产品的功能和预期的好处;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商业化阶段的开始,并与当事方达成了确定的协议,以计划,设计,资金,建造和运营阴极生产设施;公司的研发计划;与材料生产商合作;公司的短期和长期业务目标和里程碑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事件;潜在合作伙伴关系和公司合作伙伴关系的预期收益;公司的许可,供应链,合资机会和潜在的特许权使用费;扩大其设施的目的;和发达技术的可伸缩性。
1. 加强 DFFT 的证据基础 支持更好地了解跨境数据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工作。这包括深化我们对现有监管方法和工具的理解,这些方法和工具包括隐私、数据保护、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它还包括更好地了解数据本地化措施及其潜在影响,包括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影响,并考虑本地化的替代方案。 2. 建立共同点以促进未来的互操作性 建立现有监管方法和工具之间的共同点、互补性和融合元素,使数据能够以信任的方式流动,以促进未来的互操作性。这可能包括进一步分析越来越常见的做法,例如标准合同条款和增强信任的技术潜力。我们还继续支持经合组织的工作,以确定共同做法,包括可信“政府获取私营部门持有的个人数据”起草小组的工作,该小组旨在制定政府获取私营部门持有的个人数据的高级原则,以促进 DFFT。 3. 持续监管合作支持促进 DFFT 监管合作的努力,包括通过 G7 政策官员与数据监管机构和/或其他数据主管机构之间的持续对话,包括通过专门的圆桌会议。这可能涉及围绕隐私增强相关的监管方法的讨论
复制或使用照片和任何其他艺术材料,必须直接向版权所有者寻求许可。所用的名称、材料的呈现方式以及作者、编辑或专家组表达的观点不一定代表 GSA 或欧盟委员会的意见、决定或既定政策。提及特定公司或某些制造商的产品并不意味着 GSA 认可或推荐它们优于未提及的其他类似产品。除错误和遗漏外,专有产品和版权所有者的名称以首字母大写字母区分。本文件的分发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无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与其内容和/或使用有关。在任何情况下,GSA 均不对因本文件的内容和使用而造成的损害负责。本文件及其所含信息受捷克共和国和其他国家法律的适用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未经欧洲 GNSS 机构事先明确书面许可,不得更改、编辑或变更本文件的任何部分,包括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部分,无论以何种格式(数字格式或其他格式),可通过 https://www.gsa.europa.eu/contact-us 申请,明确说明所要求的要素(文件和/或信息)和使用条款。如果您发现任何违反上述使用条款的行为,请立即通过上述联系网站通知欧洲 GNSS 机构。任何违反这些使用条款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诉讼,寻求金钱赔偿和/或禁令,以停止非法使用该文件和/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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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类脑智能作为脑科学的新兴前沿领域,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初步形成了类脑智能产业,属于战略性高端制造业,在智能时代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我国各领域对类脑智能技术及其产业的需求巨大。粤港澳大湾区正积极布局类脑智能技术研发,培育相关产业,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新建类脑智能专业机构。目前,大湾区类脑智能产业链已初步形成,科研人才聚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如产业链和供应链环节薄弱、应用场景有待拓展、产业技术转化高层次人才短缺等。最后提出五点建议:1)加强脑认知和类脑智能基础研究,紧密结合产业需求;2)完善类脑智能产业链,重点关注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3)发展类脑智能产业供应链,提升装备制造业;4)依托粤港澳合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产业人才;5)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国际合作。
本综述探讨了由乳腺癌病例全球增长驱动的人工智能(AI)在乳房成像中的变革性影响。在深度学习技术的推动下,AI显示了重新诊断过程的希望,但采用率各不相同。其管理广泛的数据集和处理多个信息信息的能力具有推进乳腺癌研究中精确医学的潜力。但是,整合面临挑战,从与数据相关的障碍到确保对决策的透明度和信任。法律考虑,包括AI团队的成立和知识产权保护,影响了Health Care采用AI。道德维度强调了负责AI实施的需求,强调自治,福祉,安全,透明度和可及性。建立强大的法律和道德框架对于认真部署AI,确保对患者安全和治疗效率的积极影响至关重要。作为国家和组织渴望进行全球竞争,不仅是消费者,而且审查强调了制定法律法规的至关重要。从AI团队组建到最终用户过程,一种全面的方法对于浏览乳房成像中AI应用的复杂地形至关重要。法律专家在确保合规,管理风险和促进弹性整合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最终目标是技术进步与道德综合之间的和谐协同作用,通过负责任的AI利用来提高乳腺癌诊断的增强。
•开放科学的路线图概述了管理联邦科学的实践的原则,该实践可自由限制,并完全尊重隐私,安全,道德考虑和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平:可找到,可访问,可互操作和可重复使用的是指导原则,以告知数据管理和管理数字资产的管理。•护理(集体利益,控制权,责任,道德)是土著数据治理的指导原则。•OCAP®的原住民原则(所有权,控制,访问和拥有)指导如何收集,保护,使用和共享第一民族的数据。•ClinicalTrials.gov是全球私人和公共资助的临床试验的数据库。•Prospero是一个国际数据库,该数据库是具有健康相关结果的前瞻性注册系统评价。研究输出和发现可能包括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出版物,研究数据以及不会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的临床试验结果。研究结果也可以通过具有文化相关的方式和功能性,有用且实用的方式来共享,这些方式与土著(原住民,因纽特人和梅蒂斯)社区的不同需求相关。土著人民有一些历史和概念;但是,每个社区都有特定的知识综合,翻译和交流方法。为了使土著知识动员取得成功,有意义且在文化上安全,与土著社区的参与受到鼓励,因为它们的最佳位置可以指导研究人员共同发展知识动员实践,这些实践最适合其社区。
《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301 条”)规定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2018 年的报告《技术:保护美国的竞争优势》(“301 条报告”)列举了中国实施强制技术转让的几种方式。这些方式包括外资所有权限制和行政审查与许可程序、歧视性许可限制、战略性对外投资、入侵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以及通过网络盗窃知识产权和敏感商业信息。9 中国还通过借口国家安全或网络安全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人才获取计划以及滥用反垄断和标准化法律来实现强制技术转让。 10 针对这些调查结果,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建议 (1) 在这些政策和做法不改变的情况下,征收关税作为应对措施;(2) 就知识产权许可做法启动 WTO 争端解决程序;(3) 加强对涉及中国投资者交易的投资审查;以及 (4) 加强出口管制,进一步限制敏感技术的收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其法定权力实施了前两项建议,对价值 4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产品征收 25% 的关税,并提起 WTO 争端。在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多次报复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终将关税的产品范围扩大到 25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产品。对于后两项建议,财政部和商务部分别与国会合作,根据两党支持通过的相关立法,实施加强的 CFIUS 和出口管制权力。
明尼苏达大学精准植物基因组学中心(网络研讨会) 印度海得拉巴大学植物科学系,CRISPR/Cas9 介导的植物基因编辑实践培训(网络研讨会) 德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GRUR) 年会(网络研讨会) 作物转化基因组编辑大师班(网络研讨会) Plantae 呈现网络研讨会系列 爱荷华州立大学作物生物工程(网络研讨会) 2020 年植物基因组工程基石研讨会,美国科罗拉多州 2019 年美国植物生物学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2018 年农杆菌 2018,比利时根特 国际植物发育博士学院,德国雷茨巴赫 2017 年植物和动物基因组 XXV,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VI 巴西植物分子遗传学研讨会,巴西欧鲁普雷图 国际生物和综合控制组织,比利时根特 农产品研发,阿姆斯特丹,荷兰 2016 植物和动物基因组 XXIV,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VIB 课程,基于 CRISPR 的基因组工程 2015 大豆精准基因组学和突变体查找器 爱荷华州作物生物工程联盟会议:基因组编辑:基础和应用 2014 大豆分子细胞生物学双年会 2013 南加州大学艾肯分校秋季生物学研讨会系列 2012 体外生物学学会会议,美国华盛顿州
与大多数政策工具一样,知识产权法旨在激励和抑制人类行为以实现“最佳”目标。专利制度的目标是激励人们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为社会创造新颖而有意义的发明。然而,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并不受政策工具的行为推动力的影响,因为与人类不同,人工智能不会故意自私。这一现实引出了一个问题: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能实现什么?为什么要扩大知识产权的定义以考虑人工智能“发明者”,而这些“发明者”不会根据这些保护改变他们的行为?由于人工智能不会主动:i)投资研发;ii)决定开发创新而非通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理解“对我们的社会有意义”的概念,那么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在促进我们社会的发明方面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有用的类比表明地方法律不适用于 IA 系统,即将刑法应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概念。与人类驾驶员不同,自动驾驶汽车不会因为法律处罚或扣分而受到安全驾驶的激励。事实上,除了 1 和 0 的序列之外,自动驾驶汽车根本不知道“法律处罚”或“扣分”的概念是什么;更不用说有动力按照他们建立的激励结构行事了。因此,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者并没有要求扩大法律处罚和扣分范围,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驾驶;相反,开发人员专注于与该技术兼容的技术组件,以确保其安全性。那么,当这些激励措施与人工智能技术不兼容时,我们为什么要尝试扩展知识产权法以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明呢?扩展旨在推动人类行为的法律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技术是一种逻辑上的不一致,它使将知识产权应用于人工智能的重要性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