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许可证持有者应在达到最低催化剂温度后立即开始注入氨,从而将启动和关闭期间的排放降至最低。5. 在启动或关闭期间,不得绕过氧化催化剂。6. 启动应定义为从开始燃烧点火到 180 分钟结束的时间段。7. 关闭应定义为从燃气轮机关闭过程开始到燃烧过程停止的时间段。8. 恢复运行应定义为由于故障或过程临界警报导致涡轮机负载降至最低稳定状态运行负载(保持符合稳定状态排放限值的最低负载)以下的事件,并且不关闭装置,而是恢复到稳定状态运行负载。9. 启动、关闭、恢复运行或设备调整事件均不得超过 180 分钟。第三部分。允许排放限值 许可证持有者不得导致或允许本设备在任何时候超过此处规定的排放限值,该限值根据本许可证第 IV 部分中定义的适用平均期或经批准的烟囱测试协议中的规定确定。由于启动、关闭、运行和设备调整而导致的以下任一情况的超标:(1) 下表中的排放限值,或 (2) 为本许可证制定的排放限值,均不得视为“联邦允许排放”,因为该术语在 42 USC 9601(10) 中有使用。
AMC 20–128A 为最大限度减少非包容性涡轮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转子故障所造成的危险而设计的注意事项 1 目的 。本可接受合规方法 (AMC) 规定了一种符合 EASA 认证规范 (CS) CS 23.901(f)、23.903(b)(1)、25.903(d)(1) 和 25A903(d)(1) 要求的方法,这些要求涉及为最大限度减少非包容性发动机或辅助动力装置 (APU) 转子故障时对飞机造成的危险而采取的设计预防措施。本 AMC 中提供的指导与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的指导相一致,旨在提供一种已被认可的合规方法。与所有 AMC 材料一样,它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构成法规。2 保留 3 适用性。本 AMC 适用于 CS-23 和 CS-25 飞机。4 相关文件。CS 的第 23.903 和 25.903 段以及与非包容性发动机故障相关的其他段落。a.相关联合航空要求。规定与非包容性发动机碎片相关的设计、证实和认证要求的章节包括:§ 23.863、25.863 易燃液体防火 § 25.365 增压舱载荷 § 25.571 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估 § 25.963 燃料箱:一般规定 § 25.1189 关闭装置 § 25.1461 包含高能转子的设备 CS–APU 辅助动力装置 注:§ 25.1461 的规定偶尔用于 APU 安装的批准,无论是否采取了防止高能转子解体的措施。但是,本 AMC 中描述的 CS 25.903(d)(1) 和相关指导的更具体要求优先于 CS 25.1461 的要求。b.其他文件 ISO 2685:1992 飞机 – 机载设备的环境条件和测试程序 – 指定防火区的耐火性 AC 20–135 动力装置安装和推进系统组件防火测试方法、标准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