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这些任务开展的工作(“数字经济项目”)侧重于两个方面,但须视可用资源而定:对整个数字经济中与国际私法 (PIL) 相关问题的发展进行总体监测,以及对 PB 就数字经济姐妹组织和伙伴组织工作中出现的 PIL 相关问题提供意见的请求作出回应。在执行数字经济项目工作时,考虑到 PB 可用的资源有限。对数字经济项目的资源分配考虑到了国际商事、数字和金融法司管辖范围内开展的其他工作的优先顺序,特别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专家组 (EG on CBDCs)、2 数字代币项目 3 和碳市场工作。 4 本初步文件(Prel. Doc.)报告了对过去一年数字经济项目发展情况的监测。
3 PB 继续以秘书处对秘书处的方式与 UNCITRAL 秘书处就相互关联的项目开展密切合作。UNCITRAL 秘书处正在与其他有关组织合作,继续编写有关贸易中使用分布式账本系统的法律问题的指导文件,以符合 UNCITRAL 委员会第 56 届会议关于继续并完成这项工作的要求。5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PB 为该指导文件提供了有关公共利益诉讼 (PIL) 事项的实质性意见,UNCITRAL 秘书处预计将在暂定于 2024 年 3 月中旬举行的在线会议上完成初步草案,供专家批准。UNCITRAL 秘书处在 PB 的意见下正在编写的指导文件草案将于 2024 年中期提交 UNCITRAL 委员会审议,该项目计划于 2025 年完成。
首先,上诉法院根据制裁的来源对其进行了分析。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产生的制裁被视为外国强制性法律,或“真正的国际强制性法律”;源自欧盟的对伊朗制裁被视为法国强制性法律,而源自美国当局的对伊朗制裁可定性为外国强制性法律,但其适用“可被视为属于法国国际公共政策,但前提是它承载着即使在国际背景下也不能被该国际公共政策忽视的价值观和原则”。因此,根据发布经济制裁的机构对其强制性性质进行区分。国际和法国强制性法律不能被忽视,否则将违反国际公共政策。然而,外国
根据近二十年的证据,半个多世纪前随着《统一商法典》第 9 条的颁布和广泛实施而开始的担保交易革命很可能将在二十一世纪继续快速发展。在二十一世纪来临前的几十年里,这场革命并没有扩展到美国和加拿大英语省份以外,但在新千年,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或“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自 1995 年以来一直从事与担保交易有关的项目。贸易法委员会的第一个项目产生了《联合国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公约》(《应收款公约》)。该公约尚未生效,只有三个国家签署 1,只有利比里亚加入。2 但是,该公约已提交给美国参议院征求意见和同意 3 ,本文撰写时该公约已提交参议院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