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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 按照这些任务开展的工作(“数字经济项目”)侧重于两个方面,但须视可用资源而定:对整个数字经济中与国际私法 (PIL) 相关问题的发展进行总体监测,以及对 PB 就数字经济姐妹组织和伙伴组织工作中出现的 PIL 相关问题提供意见的请求作出回应。在执行数字经济项目工作时,考虑到 PB 可用的资源有限。对数字经济项目的资源分配考虑到了国际商事、数字和金融法司管辖范围内开展的其他工作的优先顺序,特别是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专家组 (EG on CBDCs)、2 数字代币项目 3 和碳市场工作。 4 本初步文件(Prel. Doc.)报告了对过去一年数字经济项目发展情况的监测。

数字经济的国际私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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