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通株式会社(FUJITSU ADVANCED SYSTEMS LIMITED)合并子公司吸收合并(简易吸收合并)协议通知
Divians短期负债流动负债短期银行债务21 65,264 10,649短期银行贷款商业债务17贸易应付账款付款人40 2,079 4,874相关方第三方126.368 657,159其他第三方其他第三方债务税收债务的当事方19 2,864 8,049税款仍需支付的税款33,930 27,408应计费的费用客户预付款14,563 20,957客户晋升收入仍需要收到1.002 905 905年收入的长期负债1,824 2,023银行债务的租赁负债21 64,517 59,276银行贷款债券债务22 107,971 18,077债券应付
与 2024 年 7 月 11 日批准的 Inter IKEA Holding BV 的 FY24 年度报告有关。
千叶银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要约收购人”)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决议通过公开收购的方式收购 EDGE Technology Inc.(证券代码 4268,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SE”)成长市场;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普通股(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定义见下文“第一、要约收购结果”中“1、购买概要”中的“(3)购买的股票等类别”;下同),并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1948 年法律第 25 号,经修订)实施要约收购(以下简称“要约收购”),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实施该要约收购。要约收购人现将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收购人还宣布,由于本次收购,目标公司将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次收购结算开始日)成为收购人的合并子公司。 一、收购结果 1、收购概要 (1) 收购人名称及地址 千叶银行株式会社 千叶市中央区千叶港 1-2
我们根据《公司法》第 143(10) 条规定的审计准则(“SA”)对独立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我们根据该等准则承担的责任在我们报告的“审计师对独立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有进一步描述。根据印度特许会计师协会(“ICAI”)颁布的《道德准则》以及《公司法》和据此制定的规则的规定与我们审计独立财务报表相关的道德要求,我们独立于公司,并且我们已根据这些要求和 ICAI 的道德准则履行了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为我们对独立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赛诺菲和奥拉诺联手开发下一代放射性配体药物 巴黎,2024 年 10 月 17 日。赛诺菲与奥拉诺集团子公司、肿瘤靶向阿尔法疗法开发领域的先驱奥拉诺医疗公司达成协议,结合双方在对抗罕见癌症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加快开发下一代放射性配体药物。基于奥拉诺医疗的专业知识和放射性配体产品线,赛诺菲和奥拉诺将投资一家以奥拉诺医疗品牌运营的新实体,专注于基于铅-212(212Pb)阿尔法发射同位素的下一代放射性配体疗法 (RLT) 的发现、设计和临床开发。该协议是在赛诺菲宣布与奥拉诺医疗和 RadioMedix 达成独家许可协议之后达成的,以推进罕见癌症的放射性配体疗法 (RLT),重点关注一个后期项目 AlphaMedix™。靶向阿尔法疗法依赖于一个简单的概念:将生物载体靶向癌细胞的能力与发射阿尔法的放射性同位素的短程高能细胞杀伤能力相结合。载体将放射性同位素引导至表达特定标记的目标癌细胞,即使癌细胞已扩散至全身。这种独特的作用机制旨在破坏或摧毁目标癌细胞,同时限制对附近健康细胞的影响。这种新颖的精准医疗方法旨在改变某些罕见癌症的治疗标准,以延长患者的生命并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博士前合同的关键活动:合同 CI-24-271: - 设计一个带有传感器的嵌入式系统,用于地面车辆的稳定性控制。 - 利用人工智能开发算法和稳定性控制软件。 - 针对应用范围优化系统软件。 - 对开发的原型进行验证和评估。合同 CI-24-272:- 土工膜的传感化,用于环境的安全控制。 - 设计嵌入土工膜的用于处理传感器信号的系统。 - 嵌入式系统监控系统的开发。 - 对所开发的解决方案进行验证和评估。合同 CI-24-276: - 在老年人家庭护理背景下的智能虚拟助手研究。 - 结合处理传感器信号和理解/生成自然语音的能力(LLM)。 - 在性能和消耗限制下为虚拟助手设计嵌入式系统。 - 分析添加联合 ML 训练的嵌入式设备分布式系统。 - 对所开发的解决方案进行验证和评估。合同 CI-24-277: - 计算机视觉和时间序列分析模型的人工智能模型分析。 - 研究处理分析模型的 RISC-V 标准。 - 基于RISC-V架构的模型硬件加速技术的设计。 - 对所开发的解决方案进行验证和评估。合同 CI-24-278: - 用于应用领域的多传感器嵌入式系统的智能处理。
IREDA 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 Shri Pradip Kumar Das 在评论这一发展时表示:“这家新的零售子公司标志着我们在基层推动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的征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通过将我们在可再生能源融资方面的专业知识扩展到零售市场,我们将为城市和农村消费者提供创新的融资选择,促进可持续实践并减少碳足迹。”
Serial System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本公司的全资新加坡子公司 Serial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以下简称“SMPL”)已收到新加坡税务局(以下简称“IRAS”)发出的保护性税收评估通知。保护性税收评估金额约为 6,930,000 新元(5,410,000 美元),其中 2019 课税年度(以下简称“YA2019”)的保护性税收评估金额为 1,038,000 新元(810,000 美元),2020 课税年度(以下简称“YA2020”)的保护性税收评估金额为 5,892,000 新元(4,600,000 美元)。这些税收主要来自以下详述的交易。就2019年课税年而言,SMPL将其对 Unitron Tech Co., Limited(“Unitron”)的 7.15% 股权投资的按市价计价的公允价值收益 4,454,000 美元(“公允价值收益”)视为资本性质,因为该投资是出于长期战略目的而非交易目的而持有的。Unitron 是一家于 2016 年 2 月在韩国交易所(“KOSDAQ”)的韩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上市的韩国公司。SMPL 于 2004 年 3 月收购了 Unitron 100% 的股权,并长期将该项投资作为子公司持有,直至 2011 年 3 月。由于与集团的战略方向存在分歧,在将 Unitron 的投资出售给 Unitron 的首席执行官及其提名人之后,于 2011 年将对 Unitron 的投资重新分类为 15% 的公允价值股权投资。 2016 年,当 Unitron 在 KOSDAQ 上市时,由于股权稀释和公开市场销售,其在 Unitron 的股权降至 7.15%。对于 2020 年度,SMPL 将因将德州仪器 (“TI”) 分销业务转让给授权 TI 分销商(“转让”)而收到的 24,274,000 美元一次性款项(“一次性收款”)视为资本性质,而非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交易。除其他原因外,进行资本处理的依据是 SMPL 及其子公司(“SMPL 集团”)自 1993 年以来一直是授权 TI 分销商,而转让源于 TI 终止 SMPL 集团的分销权,这超出了 SMPL 的控制范围。此外,自 1993 年以来,SMPL 集团的 TI 分销业务发展顺利,SMPL 集团无意出售 TI 分销业务。IRAS 已将公允价值收益和一次性收入视为收入,并已提高 2019 年和 2020 年税收年度的保护性评估。SMPL 已就公允价值收益和一次性收入的资本收益处理征求其税务顾问的意见。根据收到的意见,SMPL 应有充分理由对 2019 年和 2020 年税收年度的保护性税收评估提出异议,并将就这些事宜与其税务顾问合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中未就这些保护性税收评估作出任何拨备。公司将在此事有重大进展时另行发布公告。 董事会命令 吴木兴 执行主席兼集团首席执行官 2024 年 10 月 10 日
这是我们2023年1月23日的披露,与:1。TP风力发电有限公司,Walwhan Renewable Energy Limited,Walwhan Solar KA Limited,Walwhan Energy RJ Limited,Walwhan Solar RJ Limited,Walwhan Urja India India Limited,Dreisatz MySolar24 Private Limited,Mi MySolar24 Private24 Private24 Private Limited Limited,Walwhan Solar Raj Limited,Walwhan Solar Energy GJ Limited,Walwhan Solar MP Limited,Walwhan Solar PB Limited,Walwhan Solar TN Limited,Walwhan Urja Anjar Limited,Walwhan Wind RJ Limited和Solarsys Solarsys Reenwable Limited,与Wholly Isprect of Amprect to Amprect to Amprection fromist to Amprect to Amprect om Amperred to Amperred om' tprel,根据第230-232条的规定和2013年《公司法》第230-232条的规定合并的合并计划,合并合并方案(“方案1”);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