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值得注意的是,法典第 30(2)(f) 条除其他外,要求处置专业人员审查每项处置计划,以确认每项处置计划符合董事会可能规定的其他要求。此外,法典第 30(3) 条规定,处置专业人员应将符合第 (2) 款所述条件的处置计划提交给 CoC 批准。2.1.2 值得注意的是,CIRP 条例第 36B(4A) 条规定如下:“处置计划申请应要求处置申请人在其处置计划根据第 30 条第 (4) 款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在该申请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果该计划的处置申请人在获得裁决机构批准后未能按照计划的条款和实施时间表实施该计划或导致该计划未能实施,则该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不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承诺此过程将与任何人达成商业交易。本文档不构成 DIT 的要约。1.2 投标费和投标保证金 (EMD):投标费 1,000 卢比(仅一千卢比)和保证金 (EMD) 2,00,000 卢比(仅二十万卢比),须通过任何定期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特里普拉邦政府 IT 总监为收款人的即期汇票支付,支付地点为阿加尔塔拉。付款证明须与提案一并提交。未支付投标费和 EMD 的投标将被拒绝。DIT 将在向中标人发出工作指令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 EMD。中标人的 EMD 将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时退还。 1.3 DIT 没收 EMD i.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撤回投标。 ii.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中标书。 iii. 中标/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履约银行担保。
投标人已仔细检查了合同编号为 DN00122 的拟议工程的地点;已仔细检查了被视为提案一部分的计划和规范、特殊条款、提案、合同形式以及合同付款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并透彻理解了这些规定、要求和条款。下列签名的投标人同意在其执行投标以及随后交通部根据本提案将其授予合同后,在收到书面授予合同通知后的十四天内提供必要的合同付款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下列签名的投标人进一步同意提供所有必要的机械、工具、劳动力和其他施工手段;并根据《2012 年道路和结构标准规范》在项目特别条款中规定的日期之前并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按照此处所含表格中给出的各项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视情况而定)完成并完成上述合同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提供所有材料(除非另有说明)。投标人应提供并提供所有材料、机械、器具、设备和工具,并执行工作和所需的劳动力,以建造和完成
54.1 缓解措施 64 54.2 不可抗力通知 65 54.3 中止通知 65 54.4 不可抗力事件管理 65 54.5 双方会议 65 54.6 中止义务 65 54.7 终止 66 54.8 服务提供商必须更新合同管理员 66 54.9 替代供应和费用减免 67 54.10 付款、无条件财务承诺和履约保证 67
货币债权、汇票、汇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贷方余额、债务和债务义务、证券和债务工具、证券证书、债券、本票、认股权证、抵押债券、衍生品;利息收入、股息或其他资产收入或资本收益;贷款、抵销权、担保、履约保证或其他财务承诺;信用证、提单、担保转让书、基金资产或其他金融资源权益证券化文件以及任何其他出口融资工具;
B 部分 - 供应品或服务和价格 给供应商的说明 *强烈建议在提供报价前进行现场访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条款 52.236-27。*请直接向 ALICIA N. LACROSSE 提问,电话 (978) 318-8902 或 ALICIA.N.LACROSSE@USACE.ARMY.MIL 。现场访问时收到的任何与本招标相冲突的信息都应提请 ALICIA N. LACROSSE 注意。在所有情况下,招标书和由此产生的合同应为有效文件。**报价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 ALICIA N. LACROSSE,地址为 ALICIA.N.LACROSSE@USACE.ARMY.MIL 。*请阅读招标书中列出的所有要求,包括中标后但在开始工作之前所需的安全提交和认证。注 1:根据 FAR 第 28.102-2(b) 部分,承包商将被要求为所有金额在 150,000.00 美元或以上的建筑合同提供以下付款保护。(i) 付款保证金或 (ii) 不可撤销信用证和 (iii) 履约保证金 付款保证金或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政府选择的付款保护。保证金的罚金金额应为原合同价格的 100%。如果合同价格上涨,政府将要求增加现有保证金的罚金金额。此保证金应在收到授予合同后的 10 天内提交给合同官员。如果报价总价为 150,000.00 美元或以上,则需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罚金金额应为原合同价格的 100%。如果合同价格上涨,政府将要求增加现有保证金的罚金金额。此保证金还应在收到授予合同后 10 天内提交给合同官员。注释 2:根据 FAR 第 28.102-2(c) 部分,承包商将被要求为所有建筑合同提供以下付款保护之一:35,000.00 美元或以上但不超过 150,000.00 美元。(i) 付款保证金或 (ii) 不可撤销信用证 付款保证金或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政府选择的付款保护。保证金的罚金金额应为原合同价格的 100%。如果合同价格上涨,政府将要求增加现有保证金的罚金金额。此保证金应在收到授予合同后 10 天内提交给合同官员。**金额低于 35,000 美元的建筑合同无需付款保护** 注 3:报价说明:1.如果这项工作将使用分包商,请提供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资产:金融资产,包括现金、支票、货币债权、汇票、汇票或其他支付手段、存款、债务和借据、证券和债务凭证、所有权证书、债券、债务凭证、期权、质押书、衍生品;利息收入、股息或资本资产产生的其他收入或增值;信贷、抵销权、担保、履约保证金或其他财务承诺;担保权、加密资产、信用证、提单、抵押所有权转让、基金或其他金融资源股份的证券化文件以及任何其他出口融资工具;
• 未完成订单指截至某一特定日期,预计归因于(1)截至本合同日期收到的采购订单、签订的合同和授予的项目,以及(2)与电力购买协议相关的项目开发合同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商定的价值为每千瓦时电力的价格和要安装的兆瓦数量。当任何合同或项目已开始执行时,确认为未完成订单的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A)上述(1)和(2)项下相关采购订单、合同或项目的交易价格减去(B)根据 IFRS 15 截至参考日期分配的收入金额(代表分配给参考日期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