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 SO 旨在将《地方卫生委员会(章程、成员和程序)(威尔士)条例 2009》(SI 2009/779 (W.67))中规定的法定要求转化为日常运营实践,并与通过保留给董事会的决策计划、授权给官员和其他人员的计划以及常设财务指令 (SFI) 一起,为 LHB 的业务行为提供监管框架。这些文件构成了 LHB 治理和问责框架的基础,并与通过卫生委员会价值观和行为标准框架以及商业行为标准政策一起,旨在确保实现为威尔士 NHS 设定的良好治理标准。所有 LHB 董事会成员和官员都必须了解这些常设命令,并在适当的情况下熟悉其详细内容。董事会秘书将能够就常设命令的任何方面或 LHB 内更广泛的治理安排提供进一步的建议和指导。有关威尔士 NHS 治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s://nwssp.nhs.wales/all-wales-programmes/governance-e-manual/ 。
(2)对经常性支出或责任的制裁,在通过有效拨款或再拨款或从应急基金中预支款项,提供足够资金来支付第一年的支出或责任时即生效,并且,在随后的每一年继续有效,但须遵守制裁条款,且须遵守随后的拨款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