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系统的权宜性分析 D. Hůlek 1 , M. Novák 2 1 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交通科学学院,航空运输系,Horská 3, 128 03, Prague 2, Czech Republic,电子邮件:hulekdav@fd.cvut.cz 2 帕尔杜比采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交通管理、营销和物流系,Studentská 95, 532 10 Pardubice, Czech Republic,电子邮件:novak@upce.cz 摘要 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由布拉格 FTS 的 CTU 航空运输系员工创建的无人机系统的权宜性分析。权宜性分析的原则是确定无人系统的使用是否适合某项活动。将无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和不使用任何飞行器进行比较。从安全、环境(包括社会学)和财务角度对无人机系统进行了比较。第一部分是关于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现状和上述三个观点。下一部分描述了用于分析创建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三部分描述了权宜之计分析本身及其创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分析进行了验证及其总体评估。关键词:UAS、UA、UAV、RPAS、RPA、无人机、权宜之计分析、权宜之计、UAV 适用性 1。介绍
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 D. Hůlek 1、M. Novák 2 1 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交通科学学院,航空运输系,Horská 3, 128 03,布拉格 2,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hulekdav@fd.cvut.cz 2 帕尔杜比采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交通管理、营销和物流系,Studentská 95,532 10 帕尔杜比采,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novak@upce.cz 摘要 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由布拉格 FTS 航空运输系 CTU 员工创建的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权宜之计的原则是确定无人系统的使用是否适合某项活动。将无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的使用和不使用任何飞行器进行了比较。从安全、环境(包括社会学)和财务角度对无人机系统进行了比较。第一部分介绍了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现状和上述三个观点。下一部分描述了用于分析创建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三部分描述了权宜性分析本身及其创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分析进行了验证并进行了总体评估。关键词:UAS、UA、UAV、RPAS、RPA、无人机、权宜性分析、权宜性、UAV 适用性 1. 简介
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 D. Hůlek 1、M. Novák 2 1 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交通科学学院,航空运输系,Horská 3, 128 03,布拉格 2,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hulekdav@fd.cvut.cz 2 帕尔杜比采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交通管理、营销和物流系,Studentská 95,532 10 帕尔杜比采,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novak@upce.cz 摘要 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由布拉格 FTS 航空运输系 CTU 员工创建的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权宜之计的原则是确定无人系统的使用是否适合某项活动。将无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的使用和不使用任何飞行器进行了比较。从安全、环境(包括社会学)和财务角度对无人机系统进行了比较。第一部分介绍了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现状和上述三个观点。下一部分描述了用于分析创建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三部分描述了权宜性分析本身及其创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分析进行了验证并进行了总体评估。关键词:UAS、UA、UAV、RPAS、RPA、无人机、权宜性分析、权宜性、UAV 适用性 1. 简介
无人机系统的权宜性分析 D. Hůlek 1 , M. Novák 2 1 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交通科学学院,航空运输系,Horská 3, 128 03, Prague 2, Czech Republic,电子邮件:hulekdav@fd.cvut.cz 2 帕尔杜比采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交通管理、营销和物流系,Studentská 95, 532 10 Pardubice, Czech Republic,电子邮件:novak@upce.cz 摘要 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由布拉格 FTS 的 CTU 航空运输系员工创建的无人机系统的权宜性分析。权宜性分析的原则是确定无人系统的使用是否适合某项活动。将无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和不使用任何飞行器进行了比较。从安全、环境(包括社会学)和财务角度对无人机系统进行了比较。第一部分介绍了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现状和上述三个观点。下一部分介绍了用于分析创建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三部分介绍了权宜之计分析本身及其创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分析进行了验证并进行了总体评估。关键词:UAS、UA、UAV、RPAS、RPA、无人机、权宜之计分析、权宜之计、UAV 适用性 1。介绍
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 D. Hůlek 1、M. Novák 2 1 布拉格捷克技术大学,交通科学学院,航空运输系,Horská 3, 128 03,布拉格 2,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hulekdav@fd.cvut.cz 2 帕尔杜比采大学,交通工程学院,交通管理、营销和物流系,Studentská 95,532 10 帕尔杜比采,捷克共和国,电子邮件:novak@upce.cz 摘要 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由布拉格 FTS 航空运输系 CTU 员工创建的无人机系统的权宜之计分析。权宜之计的原则是确定无人系统的使用是否适合某项活动。将无人系统与有人驾驶飞机的使用和不使用任何飞行器进行了比较。从安全、环境(包括社会学)和财务角度对无人机系统进行了比较。第一部分介绍了无人机系统领域的现状和上述三个观点。下一部分描述了用于分析创建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三部分描述了权宜性分析本身及其创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对分析进行了验证并进行了总体评估。关键词:UAS、UA、UAV、RPAS、RPA、无人机、权宜性分析、权宜性、UAV 适用性 1. 简介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虽然有组织犯罪集团认识到武力的权宜价值,但他们历来往往只在其他形式的恐吓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才诉诸暴力。这是因为暴力会引起执法机构的注意,而这往往与有组织犯罪参与者的营利动机不相容。与寻求对抗国家并依靠象征性暴力行为来实现这一目标的恐怖分子不同,有组织犯罪集团更喜欢秘密行动,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同时与国家保持距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似乎在不顾执法部门的关注而使用暴力,以加强其在犯罪环境中的声誉。削弱公众对镇压性国家机器的信心和恐吓不合作分子可能是暴力行为的另一个动机。对非罪犯实施谋杀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