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虽然有组织犯罪集团认识到武力的权宜价值,但他们历来往往只在其他形式的恐吓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才诉诸暴力。这是因为暴力会引起执法机构的注意,而这往往与有组织犯罪参与者的营利动机不相容。与寻求对抗国家并依靠象征性暴力行为来实现这一目标的恐怖分子不同,有组织犯罪集团更喜欢秘密行动,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同时与国家保持距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似乎在不顾执法部门的关注而使用暴力,以加强其在犯罪环境中的声誉。削弱公众对镇压性国家机器的信心和恐吓不合作分子可能是暴力行为的另一个动机。对非罪犯实施谋杀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