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法律和法规委员会(见第 C 段)应会议的要求或自行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协助下,准备对会议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建议。这些修正或补充随后提交给整个会议,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后,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1978 年全国重量计量委员会通过的投票程序,会议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一致同意。如果没有至少多数州代表和至少多数其他投票代表的赞成,统一法律或法规将不会通过。
会议法律和法规委员会(见第 C 段)应会议的要求或自行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协助下,准备对会议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建议。这些修正或补充随后提交给整个会议,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后,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1978 年全国重量计量委员会通过的投票程序,会议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一致同意。如果没有至少多数州代表和至少多数其他投票代表的赞成,统一法律或法规将不会通过。
会议法律和法规委员会(见第 C 段)应会议的要求或自行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协助下,准备对会议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建议。这些修正或补充随后提交给整个会议,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后,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1978 年全国重量计量委员会通过的投票程序,会议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一致同意。如果没有至少多数州代表和至少多数其他投票代表的赞成,统一法律或法规将不会通过。
NCWM 法律法规委员会(委员会)应大会要求或主动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协助下,准备对大会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案或补充建议(见第 C 段)。然后,这些修订、修正案或补充将提交给整个大会,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终,度量衡官员将对委员会的提案进行表决,这些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进行了修改。根据 NCWM 于 1978 年采用的投票程序,大会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一致同意。当大多数州代表和其他赞成通过统一法律或法规的投票代表投票批准时,统一法律或法规即通过。
会议法律和法规委员会(见第 C 段)应会议的要求或主动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援助下,准备对会议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建议。然后,这些修正或补充将提交给整个会议,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方面的代表进行讨论。最终,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将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1978 年 NCWM 采用的投票程序,会议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共识。如果没有至少多数州代表和至少多数其他投票代表赞成通过,统一法律或法规将不会通过。
会议法律和法规委员会(见第 C 段)应会议的要求或自行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NIST) 的技术协助下,准备对会议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或补充建议。这些修正或补充随后提交给整个会议,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后,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1978 年全国重量计量委员会通过的投票程序,会议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一致同意。如果没有至少多数州代表和至少多数其他投票代表的赞成,统一法律或法规将不会通过。
这本开放访问论文是由Ancompass的学生奖学金免费带给您的。已被授权的批准管理人所接受。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laura.edwards@eku.edu。
NCWM 法律法规委员会(委员会)应大会要求或主动采取行动,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的技术援助下,准备对大会先前通过的材料提出修正案或补充建议(见第 C 段)。然后,这些修订、修正或补充将提交给整个大会,由度量衡官员和相关制造商、行业、消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代表进行讨论。最终,委员会的提案(可能已在会场上修改)将由度量衡官员进行表决。根据 NCWM 于 1978 年采用的投票程序,大会通过的所有问题都需要全国共识。当大多数州代表和其他赞成通过统一法律或法规的投票代表投票批准时,统一法律或法规即通过。
1 ET Loftus,“目击者证词:当前观点”,《心理学年鉴》,第 53 卷,2002 年。2 SJ Hargrove,“法医科学:历史视角”,《国际法医科学》,第 180 卷,第 2-3 期,2008 年。3 JJD McCarthy,“数字取证和网络犯罪”,《网络安全杂志》,第 15 卷,第 1 期,2017 年。4 TB Archer,“刑事调查中的弹道分析”,《法医科学杂志》,第 55 卷,第 5 期,2010 年。5 MDW Gudjonsson,“刑事调查中的人为错误:改进案例”,《国际法律与精神病学杂志》,第 34 卷,第 5 期5,2011 年。6 AB Cohen,“刑事调查中的资源分配:挑战与解决方案”,《刑事司法研究杂志》,第 12 卷,第 1 期,2007 年。7 RL Hurst,“法医科学的伦理:平衡司法与隐私”,《法医科学评论》,第 18 卷,第 2 期,2010 年。8 BG McKenzie,“犯罪现场管理:执法指南”,《法医科学杂志》,第 50 卷,第 3 期,2005 年。
摘要:数字化转型可以定义为将新技术融入公司的各个领域。这种技术整合最终意味着需要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同样,人工智能是近几十年来最具颠覆性的技术之一,对企业和人员具有巨大的潜在影响。模拟人类行为和思维的认知方法正在带来先进的分析模型,这些模型可帮助公司提高销售额和客户参与度,提高运营效率,改善服务,简而言之,从数据中生成新的相关信息。这些决策模型基于描述性、预测性和规范性分析。这就需要有一个法律框架来统一规范各国之间的所有数字化变革,并在明确的监管下帮助正确的数字化转型过程。另一方面,至关重要的是,这种数字化颠覆不会因监管框架而放缓。这项工作将证明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转型将成为许多应用程序的内在组成部分,因此将得到普遍部署。然而,这一实施必须在共同法规下并符合新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