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须符合《日本陆上自卫队公开对抗制度实施准则》第5条的规定。 (2)估价方式以总金额(不含消费税)确定中标人。 (3)是否需要准备合同 A.合同金额50万日元以上时,必须准备并提交发票。合同金额150万日元以上时,必须准备并提交合同。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向中标人说明合同撰写说明等详细信息。 B. 适用合同条款(驻军标准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条款”“有关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 (4)其他 A. 有关报价和合同的详情,请参阅“投标和签订合同指南”和“陆上自卫队公开应对方法实施指南”。 其余事项按照附表规定执行。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联系:中央会计组、合同部、第一组、川边(电话:03-3268-3111,分机 47563)(传真:03-5269-5135(直拨))(邮件:rikuzi-cfin@inet.gsdf.mod.go.jp)
10. 其他 (1) 邮寄投标的,投标必须通过邮寄方式接收,并采取挂号信等确认送达的步骤,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 5 点之前(如果前一天是周六、周日或公众假期,则于前一天下午 5 点之前)到达关西供应站采购和会计部合同科第一合同小组的负责人。邮政竞标者应保留邮寄证明。 *注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时,请务必在发送的信封上清楚地写明投标主题为“投标日期 XX/XX/XX,随附投标文件”,并确保提前致电采购和会计部、合同司,通知他们邮寄事宜。 (2)投标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网站打印投标文件或到合同司采购和会计部领取投标文件。 (3)如您是投标代理人,须提交证明您有代理权的授权委托书。 (4)所有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至少五分钟到达投标房间。 (5)如需重新招标,将另行联系最初的投标人。 (6)投标规格书中记载有两个以上零件编号等的产品时,请在适用的标准零件编号等旁边勾选。 (7)等效产品申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提交,并附上《投标和合同指南》中的“等效产品确定申请”表格以及目录和其他材料。 (请尽量尽早申请)对于已获批准的等效产品,请在投标单规格栏的空白处清楚写明规格。 (有关投标和合同指南,请参阅网站上的《2023 财年投标和合同指南》第 70 页。)(8)等效产品评估的结果将通知每个人,同时也将在网站上公布。 (9)发票和交货单必须由承包商准备。 (10)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下面列出的地址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