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89 年之前的数据为乘用车和摩托车。1990 年至 2006 年的数据仅为乘用车。从 2007 年开始,数据为轴距小于或等于 121 英寸的轻型车辆(乘用车、轻型卡车、厢式货车和运动型多用途车)。[b] 1966 年至 2000 年的数据为厢式货车、皮卡和运动型多用途车。从 2007 年开始,数据为轴距大于 121 英寸的轻型车辆(乘用车、轻型卡车、厢式货车和运动型多用途车)。[c] 1949 年至 1965 年的数据为 2 轴 6 个或更多轮胎的单体卡车、混合卡车和其他 2 轴 4 个轮胎的车辆,但不
• 对于没有实际电气等效的工艺负载 • 无法证明符合《能源法规》但设计满足法规意图的情况 • 没有符合《能源法规》(或《建筑法规》其他部分)意图的全电动设计的情况 • 电力供应能力不足或延长服务成本过于繁重的情况 此类例外情况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理。建筑官员有权根据《建筑法规》第 1 章第 2 部分逐一批准例外情况。特定例外情况也可以在法令中定义。或者,有限的一般例外情况可以更广泛地定义,由建筑官员自行决定批准。本文件旨在向各司法管辖区提供有关批准例外情况的权力的信息,以及各项法令中如何处理例外情况的示例。
2021-23 交通预算 SSB 5165,第 218 (3) (3) 节 250,000 美元的多式联运账户——州拨款仅用于该部门与商务部合作,为华盛顿州各县制定车辆行驶里程目标,这些县 (a) 人口密度至少为每平方英里 100 人,人口至少为 200,000;或 (b) 人口密度至少为每平方英里 75 人,年增长率至少为 1.75%,由财务管理办公室确定。鉴于土地使用模式是出行需求的关键因素,在制定目标时应予以考虑,该部门和商务部应与当地司法管辖区、区域交通规划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盘点促进交通和土地使用的现有法律和规则,找出差距并提出修改法律、规则和机构指导的建议,并建立一个框架,在评估中考虑服务不足和农村社区。该部门和商务部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初步技术报告,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之前提交中期报告,并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州长和立法机关的相关委员会提交最终报告,其中包括制定车辆行驶里程减少目标的流程、为地方管辖区实现目标而推荐的一系列方案,以及州和地方管辖区的资金要求。华盛顿州最近更新的州能源战略 (SES) 1 将减少车辆行驶里程 (VMT) 确定为减少交通运输部门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战略。从广义上讲,该战略要求实现运输车队的电气化,与这一努力更相关的是通过战略性土地利用规划和提供多式联运选择来减少 VMT。SES 明确呼吁“尽可能多地使客运、卡车和货运车辆电气化;立即投资于支持大规模车辆电气化所需的基础设施;并制定激励措施和土地使用计划,以减少出行里程并增加其他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骑自行车和步行”。华盛顿州交通部负责制定设定 VMT 目标的流程。同时,商务部负责向地方司法管辖区提供全面的计划指导,以解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人均 VMT 以及模拟气候变化和恢复力要素的问题。华盛顿州交通部任务的第一个可交付成果是这份初步技术报告。在本报告中,我们提供了有关以前的 VMT 基准以及土地使用和交通联系的背景信息。我们还提供观察到的 VMT 数据作为未来工作的潜在基线。本报告还介绍了迄今为止与城市、县和区域交通规划组织 (RTPO) 合作伙伴的合作工作。附加工作将包括 2022 年 6 月的中期报告,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