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袭击者。使用或即将威胁使用武力(无论是否携带武器)的人,以攻击性的方式,对警官或其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风险很大。当威胁迫在眉睫时,威胁性袭击者将成为主动袭击者。主动抵抗者。不合作、不遵守警官指示,而是积极试图避免身体控制的人。这种抵抗包括但不限于手臂的躲避运动、挥舞手臂、将手臂绷紧在身体下方以避免被戴上手铐以及逃跑。在惩教机构中,四名或四名以上囚犯或被拘留者中的任何成员,如果未能遵守惩教警察的命令,或单个囚犯或被拘留者未能遵守与在牢房或安全层内戴上手铐有关的命令,则应被视为主动抵抗者。请参阅第 2.6 节(要求警官在对积极抵抗者使用武力之前发出警告并给予服从的机会)。人身伤害。身体疼痛或暂时毁容,或任何身体状况的损害。就本政策而言,人身伤害和人身伤害具有相同的定义。请参阅 NJSA 2C:11-1(a);NJSA 2C:3-11(e)。骚乱。参与或造成集体暴力、破坏财产、抢劫或其他犯罪行为的直接威胁的人员集会。此类集会也可称为暴乱。锁喉。一种直接对人的气管或呼吸道(颈部前方)施加压力以减少空气摄入的技术。这包括颈动脉束缚或任何颈部侧束缚,直接对颈动脉施加压力,限制流向大脑的血液,导致暂时失去意识。传导能量装置 (CED)。 CED 是指经司法部长批准的任何设备,能够发射飞镖/电极,传输电荷或电流,旨在暂时使人丧失行动能力。建设性权力。建设性权力不被视为使用武力,因为它不涉及与对象的身体接触。相反,建设性权力涉及使用警官的权力对对象施加控制。例子包括口头命令、手势、警告和拔出武器。用枪指着对象是建设性权力的一个例子,只能在本政策第 3.4 节概述的适当情况下使用。合作者。响应并遵守警官指示的人。
1.6 我非常感谢大都会警察局局长,他授权他的警官继续提供调查和取证服务,这些服务是我在调查成立后作为助理验尸官负责对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的死亡进行调查时提供的。我要记录下我对大都会警察局 (MPS) 警官工作的赞赏,他们对利特维年科先生的死亡进行了出色的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为我提供了调查和取证服务方面的最大帮助。我特别要感谢 Ball 指挥官、侦探督察 Craig Mascall、侦探总督察 Mike Jolly 以及 Operation Avocet 团队的所有成员所做的工作。
1.6 我非常感谢大都会警察局局长,他授权他的警官继续提供调查和取证服务,这些服务是我在调查成立后作为助理验尸官负责对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的死亡进行调查时提供的。我要记录下我对大都会警察局 (MPS) 警官工作的赞赏,他们对利特维年科先生的死亡进行了出色的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为我提供了调查和取证服务方面的最大帮助。我特别要感谢 Ball 指挥官、侦探督察 Craig Mascall、侦探总督察 Mike Jolly 以及 Operation Avocet 团队的所有成员所做的工作。
1关于地方法院驳回了Spiller针对Protinct 7的要求,以及针对首席警官Walker和Harris County提出的虚假逮捕,第一修正案的报复,旁观者责任和ADA违法行为,Spiller并未在简报中挑战这些裁决。一方没收一个辩论,挑战了地方法院的裁决,没有提起上诉。Rollins诉Home Depot USA,Inc。,8 F.4th 393,397(5th Cir。2021)。同样,关于Spiller对监督责任首席警官Walker的主张,他甚至在简报中都没有提及监督责任。因此,由于简报不足,Spiller没收了这些索赔。参见Devossv。Sw。
执法援助的可用性和位置 弗雷斯诺州警察局 (FSPD) 位于 2311EastBarstowAve(Barstow 和 Jackson Avenue 的东南角)。警察局全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时运营,为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提供安全保障。我们的执法职责管理大学财产,警官拥有充分的治安官权力,包括逮捕,根据加州刑法第 830.2(c) 条和教育法第 89560 条。根据州法规,我们的权力延伸到任何大学边界之外一英里,警官在整个加州都享有治安官特权。所有宣誓警察都遵守加州治安官标准和培训 (POST) 委员会制定的治安官标准。
萨里和苏塞克斯郡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官使用传导能量设备(泰瑟枪)的政策(1157/2024)摘要 本政策规定了萨里警察局和苏塞克斯警察局在管理、指挥和部署授权的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官(STO)以及在适当和必要情况下使用传导能量设备(CED)方面的立场。政策 1. 简介 1.1 程序和指导文件详细说明了萨里警察局和苏塞克斯警察局(以下称为部队)如何选出和培训适当数量的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官(STO)使用传导能量设备(CED)(以下 CED 称为泰瑟枪)。此外,它概述了每个部队在使用泰瑟枪或需要派遣警官前往可能需要使用泰瑟枪的事件现场时的指挥和管理结构。 1.2 它符合授权专业实践 (APP)、传导能量设备 (Taser) 的武装警察模块以及《欧洲人权公约》 (ECHR) 中规定的人权义务。 2. 范围 2.1 这项总体政策和相关文件详细说明了授权 STO 的选拔过程以及对可能需要使用 Taser 的事件的指挥和部署。它还详细说明了所需的证据恢复过程以及 Taser 发射后应遵循的医疗保健结构。 3. 政策声明 3.1 部队将保持一定比例的受过 Taser 训练的警察,他们将始终以合法和道德的方式行事,以确保我们县人民的安全。 程序
个人接触 - DWI 检测过程的第二阶段。在此阶段,警官会面对面观察和询问司机;确定是否要求司机下车;并观察司机下车和走下车的情况。逮捕前筛查 - DWI 检测过程的第三阶段。在此阶段,警官会进行现场清醒测试,以确定是否有理由因 DWI 逮捕司机,并进行或安排初步呼吸测试(如果可用)。初步呼吸测试 (PBT) - 在调查可能的 DWI 违规者期间进行的逮捕前呼吸测试,以获取人员血液酒精浓度的指示。心理物理 - “思想/身体”。用于描述现场清醒测试,该测试衡量一个人执行精神和身体任务的能力。标准化现场清醒测试组合 - 一系列测试,水平凝视眼球震颤、走动转身和单腿站立,以标准化方式进行和评估,以获得基于 NHTSA 研究的经过验证的损伤指标。潮气呼吸 - 从肺部上部和嘴巴呼吸。车辆行驶 - DWI 检测过程的第一阶段。在此阶段,警官观察车辆运行情况,确定是否停止车辆,并观察停止顺序。
I. 目的:本部门认识到,警察有时需要使用武力才能充分履行职责。面对这些情况时,警察有权使用不同程度的武力实施合法逮捕、确保公共安全或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伤害。面对这些情况时,警察必须考虑客观合理的武力选择,以维持或重新建立对局势的控制。在某些此类遭遇中,警察部署特种冲击武器和弹药系统 (SIWAMS) 作为武力选择可能是合理的。SIWAMS 需要特殊训练,并可在警察试图在安全和远距离使用非致命武力选项使对象丧失能力或削弱其能力的特定情况下实施。本政策旨在提供有关 SIWAMS 的使用、处理和培训的指导方针。除了遵守本政策外,警察还应遵守剑桥警察局关于使用武力的政策 400.1。为了实施这项政策,该部门制定了一套培训方案,帮助警官识别特定情况,即致命威胁已经出现,但其他因素合理地表明警官采取非致命反应也可能有效阻止或减少致命威胁,从而为警官提供机会在不使用致命武力的情况下成功获得对对象的决定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