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安全原则》(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SF-1 号)和《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国际基本安全标准》(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GSR 第 3 部分)确立了适用于所有涉及辐射暴露(包括暴露于天然辐射源)活动的辐射防护和安全原则和基本要求。国际辐射安全法规已在铀矿应用了四十多年。尽管许多铀生产国的辐射安全法规是最全面和最严格的,但仍有空间加强对职业暴露工人的保护,包括改进减少职业暴露的机制、实现知情的个人行为和应用最佳工程控制等。
个人了解其个人责任,即营造专业环境、鼓励团队合作并确定辐射防护和安全方面的挑战。他们了解其个人责任,即提出辐射防护和安全问题,包括其他人发现的问题。个人负责准备和执行分配的工作活动。他们积极参加工作前简报,了解其在工作开始前提出辐射防护和安全问题的责任。个人确保他们接受过培训并具备执行分配工作的资格,并了解工作活动的目标、他们在活动中的角色以及他们对安全实现总体目标的个人责任。
我所在的国家辐射防护研究所 (SURO) 是一家公共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电离辐射防护和安全研究、人造和天然辐射源暴露研究以及医疗暴露研究。SURO 目前正计划在采用数值方法等各种研究领域实施 AI 解决方案。我的专业兴趣包括各种数值方法,特别是在模拟放射性核素的大气传输方面,重点是应急准备。
• 主席 – 金钟京(汉阳大学) • 秘书 – 申昌浩(汉阳大学 iTRS) • 金灿炯(汉阳大学) • 金圭渊(韩国原子能研究院) • 李熙硕(浦项加速器实验室/浦项科技大学) • 杨华婷(中国辐射防护学会) • 刘森林(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刘立业(中国辐射防护研究所) • 刘群(中国辐射防护研究所) • 邱瑞(清华大学) • 中村隆(东北大学) • 马场守(东北大学) • 石桥健二(九州大学) • 服部隆敏(中央电力工业研究所) • 井口哲夫(名古屋大学) • 山泽弘美(名古屋大学) •高桥弘之(东京大学)
• 主席 – 金钟京 (汉阳大学) • 秘书 – 申昌浩 (汉阳大学 iTRS) • 金灿炯 (汉阳大学) • 金圭渊 (韩国原子能研究院) • 李熙硕 (浦项加速器实验室/浦项科技大学) • 杨华婷 (中国辐射防护学会) • 刘森林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刘立业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所) • 刘群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所) • 邱瑞 (清华大学) • 中村隆 (东北大学) • 马场守 (东北大学) • 石桥健二 (九州大学) • 服部隆敏 (电力工业中央研究院) • 井口哲男 (名古屋大学) • 山泽宏美 (名古屋大学) • 博之高桥(东京大学)
主席,NCRP,7910 Woodmont Avenue,Suite 400,马里兰州贝塞斯达 20814;电话(301)657-2652,分机 19;传真(301)907-8768 摘要 - 我很高兴有机会在由 ICRP 组织的这次重要的放射防护研讨会上作介绍性发言,ICRP 是 NCRP 的特别联络组织。在辐射防护和测量相关领域发表的报告和评论列于 http://NCRPpublications.org。NCRP 最近的工作集中在几个领域,包括(列出过去五年的出版物)(1)美国人口电离辐射暴露的特征(报告编号 160);(2)医学中的辐射防护(报告编号 168、159、155); (3) 受放射性核素污染人员的治疗(报告号 166、161、156);(4) 应对核或放射恐怖主义事件(报告号 165,评论号 19);(5) 外部和内部剂量测定及剂量重建的不确定性(报告号 164、163、158);(6) 航天任务中的辐射防护(报告号 167、153)(7)操作辐射安全(报告号 162);(8) 环境辐射(报告号 154)。NCRP 与 ICRP 在辐射防护和基础辐射科学的这些及相关领域有许多共同利益。ICRP 的多位成员是 NCRP 董事会和科学委员会的成员。NCRP 期待着扩大与 ICRP 的合作。
• 在授权过程的所有阶段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在需要时执行即席/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查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任何受检处所内发现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造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设备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
所有矿物和原材料都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其中对辐射防护而言最重要的是 238 U 和 232 Th 衰变系列和 40 K 中的放射性核素。对于大多数涉及矿物和原材料的人类活动,这些放射性核素的暴露水平不会明显高于正常背景水平。此类暴露虽然已成为大量研究的主题,但与辐射防护无关。但是,某些工作活动可能会导致暴露量显著增加,可能需要通过法规进行控制。导致这些暴露量增加的物质被称为天然放射性物质 (NORM)。NORM V 研讨会有来自 40 个国家的 200 名参与者参加,该研讨会恰逢该系列第一次研讨会十年后,为回顾这一时期发生的许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会。它还与当前审查和修订有关辐射防护和安全的国际建议和标准的各种举措相吻合。会议记录包含全部 37 份口头报告和 4 份报告员报告,以及总结研讨会主要发现的摘要。随会议记录附送的 CD-ROM 中提供了 46 份海报展示的文本版本。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国际义务、《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以及授权过程各个阶段的相关法规; • 检查设施和活动,以确保遵守授权条款和条件、《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和适用法规,并确保定期检查按要求进行; • 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的规定,对授权和未经授权的处所和设施进行突击检查; • 保存单位主任指定的记录; • 记录所有检查结果/观察结果,提交给单位主任; • 编写检查报告草稿; • 在发现孤立源的情况下,根据《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采取适当行动(通常包括现场视察); • 无论何时,按要求进行即兴/计划外检查; • 检查和测试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电离辐射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 • 使用或安装任何设备或测量装置对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或核材料进行取样、测量或分析,并测量在受检设施中发现的任何放射性材料或核材料的质量; • 检查在任何受检处所发现的任何装置、仪器或测量或控制设备、外壳、容器或车辆; • 检查任何拟处置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场所,或建设用于使用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设施的场所; • 检查任何处置、建设或竖立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场所; • 检查用于运输核材料、放射性材料或电离辐射装置的土地或车辆; • 检查授权持有人根据《核安全和辐射保护法》保存或持有的登记册、授权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