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23.0

《基本安全原则》(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SF-1 号)和《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国际基本安全标准》(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GSR 第 3 部分)确立了适用于所有涉及辐射暴露(包括暴露于天然辐射源)活动的辐射防护和安全原则和基本要求。国际辐射安全法规已在铀矿应用了四十多年。尽管许多铀生产国的辐射安全法规是最全面和最严格的,但仍有空间加强对职业暴露工人的保护,包括改进减少职业暴露的机制、实现知情的个人行为和应用最佳工程控制等。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PDF文件第1页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PDF文件第2页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PDF文件第3页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PDF文件第4页

铀矿开采和加工行业的职业辐射防护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