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抗击 COVID-19 大流行的疫苗的生产、分配和可用性都受到国际知识治理规则的影响。这些规则包括专利、商业秘密以及健康和功效监管审批程序。本文讨论了这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机制如何干扰疫苗的可用性。它分析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国际规则、相关例外(包括强制许可和国家安全)以及可能放弃相关规则。在大流行的头两年,疫苗的供应不够广泛。尽管到 2021 年底,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拥有足够的疫苗剂量,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并非如此,问题变成了疫苗的分配。分配可能一直很困难,但当地供应的及时性加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疫苗不平等的问题。这种不平等可能有几个原因,包括知识产权规则。问题不一定在于专利(或其他规则)的存在,而在于缺乏满足全球公共卫生需求所必需的制衡机制。这导致私人利益集团拥有过多权力,而其主要目标并非公共卫生。本文的结论是,在国内法中制定的国际规则的总体效果支持了一种既不适合应对 COVID-19 大流行也不适合应对未来大流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