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性陈述本报告中的某些陈述属于《1933 年证券法》(经修订)第 27A 条、《1934 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 21E 条以及《1995 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所定义的前瞻性陈述。新泽西资源公司 (NJR) 提醒读者,前瞻性陈述所依据的假设包括许多超出 NJR 控制或准确估计能力的因素,例如对未来市场状况和其他市场参与者行为的估计。“预期”、“估计”、“预计”、“项目”、“可能”、“将”、“打算”、“计划”、“相信”、“应该”等词语和类似表达可能表示前瞻性陈述,此类前瞻性陈述基于管理层截至目前对未来发展及其对 NJR 的潜在影响的当前预期、假设和信念。无法保证未来的发展将符合管理层的预期、假设和信念,或未来发展对 NJR 的影响将符合管理层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