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除非市长第十四号关于野火的紧急声明中关于临时建筑的规定另有规定,否则,毛伊县法典的以下规定应全部或部分暂停:第 10 章(车辆和交通);第 11 章(公共交通);第 12 章(街道、人行道和公共场所,但允许重建被野火摧毁的建筑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共工程部主任另有指示,否则应遵守第 12.08 章);第 14 章(公共服务);第 16 章(建筑和施工,但允许重建被野火摧毁的建筑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共工程部主任另有指示,否则应遵守夏威夷州能源法规);第 19 章(分区);第 20 章,并附有以下特殊规定:(1)此类暂停应包括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