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赁房屋税收抵免 b. 房屋所有权税收抵免 c. 首付援助税收抵免 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 42 条的要求,本 QAP 描述了申请和分配流程。优先事项由法律要求和佛蒙特州的住房需求确定,由税收抵免联合委员会 (JCTC) 确定,由佛蒙特州住房融资局 (VHFA) 委员会采纳,并经州长批准。联邦住房抵免计划由国会作为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的一部分制定。它为租赁房屋业主提供十年联邦所得税抵免,这些业主将其租赁房屋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低收入居民居住至少 15 年。这些房屋必须可供一般公众使用。这种开发、收购和修复低收入住房的激励措施允许业主、开发商和/或投资者减少他们的联邦税负,以换取提供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