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3.0

来源,例如迷你、微型和小型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包括甘蔗渣)、生物燃料、城市或市政固体废物(定义见《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确定可再生能源关税的条款和条件)条例》(2019 年,不时修订))以及印度政府新再生能源部认可或批准的其他来源;(z)“结算期”是指从年度的 4 月 1 日开始的期间。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PDF文件第1页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PDF文件第2页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PDF文件第3页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PDF文件第4页

马哈拉施特拉邦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互动屋顶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