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行动科长 。确定任何可供复员的多余人员和设备,并将清单提供给 D. 规划科长 。根据需要识别和净化所有战术资源。 。在可能的情况下,将预先建立共享交通的资源一起释放以促进复员。 E. 复员单位负责人或(规划科)负责: 。准备复员计划 。汇编“暂定”和“最终”释放表 。制作关于事件(事件内外)的暂定和最终释放的所有通知 。与管辖机构合作安排交通 。确保在复员检查表 ICS 221 上获得所有签名 。监控复员过程并做出任何调整 F. 安全官负责: 。确定复员计划的任何特殊安全考虑因素 G. 规划科长负责: 。审查和批准复员计划 H. 后勤科长负责:设施 — 所有计划释放的人员都有良好的设施进行适当的休息。设施 — 人员释放前,所有睡眠和工作区域均已清理干净。供应: — 确保在释放前归还或清点所有非消耗品。地面支持 — 确保与 I. 财务/行政科长协调所有车辆检查。交通 — 确保在释放过程中有足够的地面交通。通讯 — 确保所有收音机、电话和寻呼机都已归还或清点。食品单位负责人 — 确保为被释放人员和剩余人员提供足够的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