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提出付款申请后至少七年内保留与提供服务有关的完整和真实记录(包括所有患者同意书)。此类记录必须以方便和正确审计的方式保存,并能够确定根据一般条款和本计划规则索赔的金额以及提供的服务。服务提供商可能会接受部门(或其代表)的审计,以确保遵守一般条款和本计划规则,并且必须提供作为此类审计的一部分所要求的所有记录。服务提供商还必须确保在获取患者信息或同意时使用最新文件。错误或不正确获得支持和/或不符合一般条款和本计划规则中规定的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受到合规行动(由部门或药房计划管理员确定)并可能需要偿还。根据《刑法》第 137.1 条,提供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是一种严重罪行。如果要进行审计/合规行动,服务提供商将被要求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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