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萧条发生后,人们认为联邦政府需要干预。罗斯福执政初期,银行改革法、紧急和工作救济计划以及农业计划相继通过。第一次新政(1933-1934 年)通过《紧急银行法》和《1933 年银行法》应对了紧迫的银行危机。经济挑战和失业问题持续存在,罗斯福推出了现在被称为“第二次新政”(1935-1936 年)的一系列计划,被称为“字母汤”。至今仍保留的计划包括:社会保障委员会 (SSB)、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联邦住房管理局 (FHA)、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农业信贷管理局 (FCA) 和田纳西流域管理局 (TVA)。通过的其他立法包括《社会保障法》、工会保护计划以及援助农民和移民工人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