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D 教员观察评分标准,TRADOC 表格 600-21-1 TF 600-21-1(教员观察评分标准)的目的是评估教员的表现。表格填写说明如下:第 1 部分。管理数据。项目 1.a.:输入开始日期/时间(YYYY/MM/DD)。项目 1.b.:在观察结束时,输入日期/时间。项目 1.c.:输入教员的职称/姓/名/中间名首字母(MI)。项目 1.d.:输入教员的培训学校/机构名称。项目 1.e.:输入上课地点。项目 1.f.:输入课程编号。项目 1.g.:输入课时编号。项目 1.h.:输入课程/课时标题。第 2 部分。支持指导/协助所需的文件和标准。勾选相应的方框,将第 2 部分中的每一项评为“GO”、“NO GO”或“不适用 (N/A)”。一项中的“NO GO”不会影响最终评估分数。项目 2.a-2.p:评估员在指定方框中记录“GO”、“NO GO”和“N/A”的数量。2.k - 2.p 很可能在课程开始时观察到。第 3 部分。陆军教官能力。项目 3.a.1 – 3.a.8。评估员观察第 3 部分中的八项教官能力后,将输入教官对每项能力的评分。项目 3.b:评估员将输入总分(将项目 3.a.1 – 3.a.8 相加 = 总分)。第 3.c 项:评估员将使用讲师观察评分标准对每一项(3.c.1 – 3.c.8)进行评分。此外,评估员将指出与他/她观察到的情况最接近的分数(零“0”到三个“3”),并为每个领域(能力)提供评论/示例。讲师必须明白,他/她不能在讲师观察评分标准第 3 部分的任何领域(能力)中得分“0”(注意:无论第 3 部分的结果如何,评估员都将完成讲师观察评分标准 TF 600-21-1 并提供评论/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