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的《培育原创、促进艺术和保障娱乐安全(无假冒)法案》将要求个人或公司对制作、托管或分享个人在视听作品、图像或录音中表演的数字复制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个人从未真正出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批准——包括由生成人工智能 (AI) 创建的数字复制品。托管未经授权复制品的在线服务必须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删除该复制品。为公认的《第一修正案》保护规定了例外情况,例如纪录片和传记作品,或出于评论、批评或戏仿等目的。该法案还将在很大程度上取代州法律中关于数字复制品的规定,以制定可行的全国标准。发起人:参议员 Coons (D-DE);Blackburn (R-TN);Klobuchar (D-MN);Tillis (R-NC) 最新行动:7/31/24 - 提交并提交参议院 J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