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害公共管理罪,在因第 2 条和第 3 条所指罪行之一被定罪的案件中,根据该法令第25条的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禁令期限,如果犯罪是由最高主体实施的,则适用期限为四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犯罪是由下级主体实施的,则适用期限为两年以上四年以下。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该实体在一审判决前已有效地开展工作,防止犯罪活动导致进一步的后果,确保犯罪证据,并确定责任人或扣押转移的款项或其他利益,并通过采用和实施适用于预防已发生类型犯罪的组织模式,消除了导致犯罪的组织缺陷,则禁令制裁的期限为法令第 13 条第 2 款规定的期限。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