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GC 主题:协调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欺诈和腐败补救措施 参考文献:见附件 1。 1. 目的。根据参考文献 (a) 和 (b) 的权威性,并按照参考文献 (c) 至 (f) 的指导,本国防卫生局行政指令 (DHA-AI) 建立了 DHA 的程序以:a. 实施参考文献 (d) 的要求。b. 建立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OGC) 作为 DHA 的集中组织,负责监控和协调所有重大采购欺诈案件的补救措施。c. 建立 DHA 程序,在发生重大采购欺诈和腐败的情况下,协调、考虑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和有效的行政和合同补救措施。2. 适用性。本 DHA-AI 适用于 DHA。3. 政策实施。根据参考文献 (a) 至 (d),DHA 指示积极追查影响 DHA 利益的所有重大采购欺诈案件,并确保以协调和迅速的方式采取适当的刑事、民事、合同和行政补救措施。DHA 将确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回因采购欺诈而损失的资金,以供受影响的 DHA 项目使用。4. 职责。参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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